首页 > 新闻 > 正文

环保部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技术指南》

时间:2018-02-05 09:15

来源:环保部

二是明确环境质量底线,实施环境分区管控。按照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基本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衔接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管理要求,确定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要求。以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为约束,测算环境容量,评估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综合确定区域大气、水环境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管控要求。解析大气、水环境结构、过程、功能上的空间差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与风险评价,识别大气、水、土壤环境优先保护与重点管控区域,实施分区管控。

三是完善资源利用上线,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衔接各地区资源能源“总量和强度双管控”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功能为目标,考虑生态安全、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管控等要求,完善水资源、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消耗的总量、强度、效率等要求。坚持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强对自然资源数量减少、质量下降区域的自然资源开发管控。

四是划定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实施环境综合管理。为了便于地方管理,将“三大红线”的管控分区,衔接行政边界,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网格化的环境综合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

五是落实“三线”要求,建立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各类环境管控单元为对象,将以“三大红线”为核心的环境管控要求,转化为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方面的管控要求,建立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

中国环境报:《指南》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强调与相关工作的充分衔接。一方面,注重与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的各项工作充分衔接,尤其是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大气、水、土壤三个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战略和规划环评推进,总量管控与排污许可证管理等工作紧密衔接,充分衔接相关工作的思路、基础、技术方法和管理政策,保持工作的衔接协调性。另一方面,注重与相关部委工作的衔接。尤其在资源利用上线方面,在充分衔接现有资源管理制度政策的基础上,《指南》强调从生态安全、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风险管控等角度,提出完善自然资源开发管控的环境要求。

二是强调管控要求的系统整合。“三线一单”并不替代当前各部门、各部委环境质量、资源管理等相关技术要求与管理规定,而是强调对既有技术方法、管理政策的整合。《指南》强调以环境质量与安全维护为基准,将相应的管理要求与任务措施整合起来,形成一套系统性、精细化、空间可落地的环境质量管控要求,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性,支撑空间规划。

三是强调各项管控要求的空间落地。环境质量管理向精细化转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治理要求落实到全国1784个控制单元,京津冀地区实施了3×3公里大气网格化监管。“三线一单”在此基础上,建立分辨率较高、坐标统一、落位准确的环境空间基础数据库,开展环境系统评估,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并将各类管控要求落实到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实现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的系统落地。

四是强调技术方法与成果的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指南》界定了“三线一单”划定的一般要求和技术方法,同时明确了全国不同地区,根据所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管理基础,可以根据《指南》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采取科学实用、合理可行的技术方法,制定符合国家要求和地方特色的“三线一单”方案。鼓励各地区积极开展技术方法和管理模式创新,为完善“三线一单”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提供实践经验。

中国环境报:《指南》下一步如何实施应用?

答:推动各地加快建立“三线一单”的环境管控体系,是环境保护部的一项重点工作,环境影响评价司将尽快组织推进。一是抓紧做好《指南》的宣贯、培训工作,让各地深入理解“三线一单”工作的任务和技术要求。二是结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率先在长江经济带12省市(含青海)推进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三是加快完善“三线一单”的配套措施,包括数据共享标准要求,推动建立区域、规划、项目环评的管控体系,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改革举措、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的衔接。四是研究提出区域国土空间环境评价工作方案,指导其他省、市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环评爱好者网附: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号)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blob.png

编辑:程彩云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