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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环保执法情况

时间:2018-02-08 14:01

来源:山东环境

2018年2月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安德介绍2017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环保执法情况。

王安德首先代表省环保厅,向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山东省环保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王安德指出,2017年,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也是《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2017年)》(以下简称《二期行动计划》)的终期考核年,省委、省政府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围绕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综合施策、强力攻坚,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

一、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2017年全省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按省控及以上点位统计,2017年第四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2μg/m3、115μg/m3、23μg/m3、47μg/m3,同比分别改善21.5%、10.9%、32.4%、持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66.4天,同比增加了12.2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3.1天,同比减少6.5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12,同比改善12.7%;优良率平均为66.0%,同比增加10.4个百分点。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7、106、24、37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13.6%、11.7%、31.4%、2.6%,分别比2013年下降41.8%、33.8%、66.2%、22.9%,其中PM2.5超额完成了国家“大气十条”考核下达的改善目标(比2013年下降20%左右)和山东省《二期行动计划》确定的阶段性改善目标(比2013年改善35%左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275.4天,同比增加26.5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4.9天,同比减少8.2天,比2013年减少45.9天,减幅达75.5%;各项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2013年以来的最优值,SO2、NO2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周边省份相比,山东省2017年PM2.5平均浓度在京津冀晋鲁豫六省(区、市)中最低,比2013年下降的比例在六省(区、市)中最大。

生态补偿考核情况方面,2017年第4季度,省级共补偿各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1818亿元。烟台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 3251万元。2017年,省级共补偿各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665亿元,德州市获得的资金最多,为5072万元。另外,威海市已经连续两年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省政府将对威海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按照补偿办法规定,今年不再参与排名考核。

在谈到2017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工作措施时,王安德介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调度。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环保工作6次,议题中有部署环保工作的省委常委会达16次,省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26次;省政府与17市政府签订第二轮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省委书记、省长先后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在内的环保工作作出批示130多次,分管省长200多次。2017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山东有史以来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层次最全的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动员大会,从省开到市、县区、乡镇,刘家义书记作动员讲话,龚正省长主持,以大气污染防治为主,强力开展环保突出问题整治攻坚;9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电视会议,龚正省长作动员讲话,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从严制定目标任务。先后印发实施《山东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细则》《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针对山东省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将国家对传输通道城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扩大到全省,并对部分重点任务提高标准、自我加压,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

三是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层面《环境保护约谈办法》;与省监察厅联合制定《关于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与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环境保护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的问责力度;出台《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办法》,督促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定《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方案》,压实职能部门管行业就要管环保责任。

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将PM2.5浓度现状及改善率纳入对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并参照国家“大气十条”考核办法对计分方法进行修改。修订完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单位浓度污染物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并增加一次性奖励,对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和SO2、NO2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分别给予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全省17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先后对10个市实施涉气建设项目环保限批。

五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山东省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标准第三时段限值,倒逼传统行业深度治理或转型升级。建立覆盖全省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成了全省45米以上高架源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在全国率先应用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建立小时均值超标督办和日均值超标即处罚机制。8月以来,共对5000余个小时均值超标企业实施督办,各市对相关超标排污单位进行了3800余次处理处罚。目前,全省涉气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率96%以上。

六是强化重点任务督查督导。省委、省政府连续召开以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为主题的重点工作视频推进会,进行生态环保工作电视问政;省环保厅抽调专人成立督导调度办公室,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检查,强力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省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对煤炭消费压减、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洁取暖改造、重型柴油车监管等重点任务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全力督导落实秋冬季攻坚方案。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参事室也分别组织开展相关督导活动。2017年6月,省环保厅组织7个督查组,对7个传输通道城市开展省级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切实降低问题发生率、提高整改销号率;国家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1+6”方案体系出台后,按照区域联防联控的要求,调整为17个督查巡查组,对全省17市开展不间断的督查和巡查。截至12月底,共检查企业14000余家次,发现问题4000余个。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移交地方进行整改,并在巡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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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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