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11 11:10
来源: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3 对策建议
1、实施区域总量控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筑材料行业的减排工作,需要降低区域总量,从根本上减少排放总量。在梳理“2+26”城市各类建材企业产能、数量、规模、工艺装备水平、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水平等基础上,结合京津冀晋鲁豫六个省份工业整体规划,以省为单位兼顾重点市,在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规律,结合大宗建材产品预计消耗量,综合运距等影响因素,提出区域产能控制目标、布局调整措施及相关政策建议。
2、分行业分地区推进治理方案
对于京津冀及“2+26”城市中不同建材子行业,根据地区分布特点、生产工序复杂程度、燃料品种,对重点子行业重点地区开展深度诊断,提出有针对性的“一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包括重点地区子行业气代煤、电代气,集中搬迁进入产业园,加强无组织管控措施等。
3、实施区域污染控制政策与标准
完善京津冀晋鲁豫六省市重点建材行业排放标准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在国标排放值基础上,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性、技术成熟度、措施效果等因素,以排放标准、许可证制度等加速环保不达标的落后产能退出市场,缓解环保压力。
建立重点行业的企业污染排放绩效评价体系,鼓励区域内企业实施最佳实用技术(Best AvailableTechnology),提升精细化管理,完善自动控制水平。充分发挥环境税调节作用,通过对企业开展绩效评价,实施差别化的政策,有奖有罚。
4 课题进展
("建材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及调控政策研究"课题技术路线图)
建材领域大气污染治理及调控政策研究课题梳理了京津冀“2+26”城市区域水泥、玻璃、陶瓷、涂料等建材工艺、技术、污染排放和治理现状,研究完成了:
《京津冀及“2+26”城市建材工业大气污染防控技术(初稿)》
《水泥行业污染排放总体估算报告》
《涂料工业大气污染物产排污节点及治理现状评估分析报告》
提交标准、规范及政策建议报告: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工业》(征求意见稿)
《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修改单(报批稿)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修改单(报批稿)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修改单 (报批稿)
《水泥行业去产能行动计划(2017~2020)》政策建议报告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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