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6 09:30
来源:国家安监总局
二、专项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企业治理层面,基础依然薄弱,隐患还大量存在,安全保障水平依然不高。一是一些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还没有得到有效防控。2017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查暗访5个省(市)62家企业,共发现“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177项。相关问题在其他地区也具有普遍性。据调度统计,各地区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仍有1635项重点问题隐患没有整改完毕。粉尘涉爆企业量大面广,一些企业作业人员密集,若这些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一些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风险认识不足,不懂得主要防控措施,粉尘防爆制度缺失或照抄照搬。一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对问题和隐患置若罔闻,部分企业甚至对监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以各种托辞拒不整改,仍然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整治措施层面,工作开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整治目标思路不明确,基础工作存在明显差距。一是没有围绕重点工作开展整治,针对性不强。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已经开展4年多的时间,一些地区监管人员对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说不清楚,弄不明白。一些地区执法检查出的内容依然停留在责任制、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表面问题上,整治工作“点不了穴”。二是粉尘企业底数不清、监管台账不健全。明查暗访过程中,多次发现一些“显而易见”的粉尘涉爆企业不在底数表中,失控漏管;一些企业涉粉作业人数远超30人,但底数表中填报的人数很少,没有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三是基础工作不扎实。一些地区整治方案照抄总局文件,没有结合本地实际,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年底报送的专项整治总结材料内容空洞,推动落实的措施办法不多,检查督导、专题培训等工作还没有有效开展。
(三)责任落实层面,整治部署要求落实不到位,跟踪督办力度不够,整治工作还没有闭环。一是执法检查不够严格。一些地区存在重检查轻整改、只检查不执法、以随机抽查代替集中整治的问题。从各地报送的调度表看,一些地区落实整治要求不到位,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的企业很少,有的地区甚至限期整改企业数为零,此类问题在河北、吉林、广西等省(区)的部分地区比较突出。二是没有按要求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有的地区没有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明查暗访通报的要求落实到位,有的地区一转了之,没有“对号入座”、举一反三。部分地区没有按要求定期调度辖区工作信息,有的没有印发通报或仅是“点对点”通报,有的通报指出问题时大而化之,不明确、不具体。三是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对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的督导核查不到位。经统计汇总各地区调度表,全国共有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2001家,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已经组织督导核查的共计1116家,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青海、新疆等地区,督导核查的企业数量没超过半数。四是报送的调度报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专项整治的3个调度表是体现工作进展和不断深化整治的重要依据,一些地区基层部门没有认真填写,省级部门没有认真分析、审核,存在错项漏项或不合逻辑的信息。部分地区“未完成‘十大重点问题和隐患’整改的企业数量”占本地区粉尘涉爆企业总数比例过低、甚至为零,需要认真核实数据的准确性。具体情况见《2017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三、2018年粉尘防爆整治工作要求
粉尘涉爆企业涉及工贸行业多个细分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各地区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粉尘防爆专项整治依然任重道远。2018年1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均就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提出了明确要求,必须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狠抓整改闭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方案计划,稳步推进整治进度。根据目前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再用2至3年时间逐步深化、集中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区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部署,分清轻重缓急,按照作业场所人数从多到少、行业风险从高到低,合理制定整治计划和2018年实施方案,逐步实现所有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的全面整改。
(二)彻底摸清底数,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各地区要继续花大力气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要重点核查粉尘涉爆企业“零报告”的地区。要认真甄别粉尘是否可爆,核实涉粉作业人数是否准确,特别是要核清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的企业底数,坚决防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失控漏管。各地区要认真梳理上一年度辖区报送的3个调度表,深入分析报表反映出的数据信息不准确、整治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作为2018年推动整治深入开展的重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也将参考各地区调度表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
(三)严格执法检查,聚焦重点不断深化整治。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隶属关系、涉粉作业人数等因素,明确省、市、县各级分工,推进分级执法。各地区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要将粉尘涉爆企业纳入重点检查单位。按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2)要求,紧紧围绕“十项重大事故隐患”,强化执法检查,开展集中整治。对作业人数多、爆炸风险高、不主动落实整改措施的粉尘涉爆企业要严格执法、从严处罚。
(四)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要积极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属地责任,及时调度工作信息,定期通报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后地区的跟踪督导,对工作不落实的地区和企业要及时采取督办问责措施。对2017年各地区检查中发现仍没有整改完成的1635项重点问题隐患,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继续牵头组织对粉尘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企业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核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年将调度作业场所30人及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的整治情况,调度表见附件4。
(五)加强综合治理,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要通过示范性专题培训、案例解剖式执法、媒体宣传等各种方式,培养一批懂专业的监管人员和技术支撑力量,切实提高监管执法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推广湿式除尘工艺、监测报警装置、“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技术手段,引导企业向本质安全方向转型升级。对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标准化评审,要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否决项,严格把关。进一步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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