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14 10:35
来源:新疆环保厅
日前,新疆环保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全工况脱硝改造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8〕35号,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各地州市2018年应实施超低排放和全工况脱硝改造的燃煤机组名单和改造完成时间,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机组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改造任务,实施全工况脱硝改造的机组须以锅炉最低稳燃工况为时间节点做好技术改造路线设计。新建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评估监测、验收和整体工程验收一并进行。
《通知》要求,各地州市环保局要加强对超低排放和全工况脱硝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工作台账。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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