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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时间:2018-03-21 09:38

来源: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三)落实“四措并举”,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1.全面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推进综合防控,优化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空间布局,严格落实行业准入要求,推动涉及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向专业化、园区化集聚发展,加大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淘汰力度。推动重金属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降低重金属生产原料用量,提高重金属物质回收率。重金属污染排放重点防控企业必须每两年完成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uo年底前,长兴县国家重点防控区完成“摘帽”,力争创建长兴县、平阳县重金属污染排放综合防控国家示范区。全面完成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基本消除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隐患。强化能力建设,加强重点防控区监测能力建设,完善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开展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推进信J惑公开、污染源自行监测、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工作。(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卫生计生委)

2.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高环境危害、高健康风险化学物质管制,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物质污染。加强源头管理,严格环境准入,按照区域处置能力从严控制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推进全过程监管,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危险废物信`憝化监控平台,危险废物国控重点单位全部联网监控,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流程覆盖、全时段记录和链条式追溯。加快建设集中处置设施,到⒛⒛年,新扩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21座,新增能力50万吨/年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推进医疗废物叫、箱进大箱”行动,医疗废物规范收集和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监局)

3.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要求,实施《浙江省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业“两区”优化调整,严格遵循土壤质量优先原则,对已建或在建农业“两区”中存在的污染区域,及时采取调整区域、优化种植结构等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的污染风险。加强农田灌溉用水监管。开展农业“两区”灌溉用水水质监测,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实现农业“两区”农田灌溉水稳定达标。构建农业“两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在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内建立1000个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在农业“两区”内建立500个农田土壤综合监测点,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开展农田土壤污染成因研究和跟踪监测。推进农业“两区”土壤污染治理,在11个设区市各选择1个县开展试点,明确治理主体、落实治理措施、形成一批治理技术模式。到⒛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示范区内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使用面积不低于SO%。(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

4.加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分阶段实施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排查,到⒛18年,基本完成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等6个行业“十二五”期间关停搬迁企业的原址场地排查。完善省级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到2020年,基本掌握全省污染地块情况并实现动态更新。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推行污染地块收储前的风险评估制度,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的分级管控机制,保障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到⒛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⒛%以上。(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经信委)

(四)实现“三大提升”,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能力。建立全方位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预警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全过程管理,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守住环境风险底线。到2020年,5年期突发环境事件数比“十二五”总数下降5%。加强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强化企业环境风险物质的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突发环境事件网络监控平台,探索开展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价。全面推进全省环境应急机构标准化建设,依托社会专业化机构,大力推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健全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各体系,依托专业固废处置中心和大型化工企业购买专业化服务,在11个设区市各建立1个应急物资储各中心。(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应急办、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安监局)

2.提升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对涉重金属、高环境危害高健康风险化学物质、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等相关行业实行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体系,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物质的监督管理。积极关注环境健康领域,探索开展环境健康风险评估,逐步构建应对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的管控体系。(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省卫生计生委)

3.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加强放射源生产、转让、运输、使用、收贮等全过程管理,规范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探索建立闲置放射源综合利用平台,有计划推动高龄高风险放射源退役,废旧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加强辐射安全监管监测队伍建设,强化核电厂周围辐射环境监督性监测,确保监督性监测系统稳定运行。全面调查我省饮用水水源放射性水平,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放射性水平调查率达到⒛%以上。加快推进我省核电厂低中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建设,基本完成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指导督促铀矿冶企业提升辐射污染治理水平。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加大核与辐射信J患公开力度,拓展核与辐射宣传平台,提升公众核与辐射认知水平,稳步提升社会辐射环保机构的服务能力。完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健全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机制和体制。组织三门核电首次装料前场内外联合演习,开高效的省市县三级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责任单位:省环保厅、辐射事故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核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五)推进“两大工程”,增强生态承载能力。

1.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严格落实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清单,切实加强红线区内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的原真性、完整性保护,实施红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其变化动态监管,确保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用地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加大生态功能保障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力度,深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管理,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持续提升,确保钱塘江、瓯江、太湖等主要流域源头地区和海洋生态功能区维持原生态。深化自然保护区设,进一步扩大自然保护区规模,到⒛⒛年,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区面积达到全省国土面积的2%,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保护工作,编制实施优先区域保护规划,开展全省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生物物种资源信J惑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与预警体系,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网,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定期编制并发布生物多样性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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