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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8年全区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时间:2018-03-27 10:4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2018年,全区环保系统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战告捷,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保目标打牢基础。

主要目标: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以上,PM2.5未达标盟市浓度较2015年下降11.4%;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比例达到57.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7.7%以内。

重点任务: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3年行动计划,继续抓好PM2.5已达标的盟市原煤散烧、工业、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持续加大污染联防联控力度,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继续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不断提高优良天数比例。

二是持续开展清水行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重点推进黄河流域大黑河、乌兰木伦河和辽河流域老哈河、西拉木伦河及额尔古纳河治理,加快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综合整治方案实施进度。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十大行业清洁化改造,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强化地下水保护与治理,全面整治农村环境。

三是全面实施净土行动。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污染地块环境管理,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四是全面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出台《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改革试点,在全区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强化环保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壮大生态环境大数据、第三方治理等环保服务业。

五是积极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强化规划环评约束和指导,坚持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全过程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六是切实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七是持续加大环保督察执法力度。开展自治区专项督察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进口废物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垃圾焚烧发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监管6大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加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发酵制药及化工等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力度,重拳打击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

八是有效防范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做好舆情监控和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切实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九是认真做好环保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和环保宣传教育,加大环保投入、机构队伍建设力度,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声环境质量管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推进环境信息化建设,夯实环保工作基础。筹备召开第七次全区环保大会,出台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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