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9 15:20
来源:浙江省环保厅
近日,浙江省环保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蓝天保卫”系列专项行动,并从4月8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省级督查,从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单位)和各设区市环保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7个检查组,对11个设区市实施分片检查。
4月8日上午,省环保厅组织召开2018年“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省级督查部署动员培训会议,安排部署督查相关工作。同时还邀请了环科院、排污权交易中心专家讲解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检查要点、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检查要点。
会上,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总队长竺恒峰就省级督查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担当。这次省级督查行动,既是对各地行动成果的检验,也是对各地环保专项行动存在问题的有益补充和纠正,更是为后续的系列环保专项行动积累经验。各组要充分认识此次督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前锋部队,要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保证取得成功。二是明确重点,精准打击。“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主要突出3个重点。一要突出重点时段,冬春季的大气污染程度相对要重;二要突出重点改善因子,即PM2.5这一大气污染主要因子;三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玻璃、垃圾焚烧等行业。这次行动的检查重点是各地的布置落实情况和企业的执行情况,以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火电等六大行业企业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三是从快从严,强化宣传。对于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各组要及时通知当地环保部门督促整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督促属地环保部门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省级督查后统一通报相关地市要求落实整改,并向社会公布问题处理结果,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将采取挂牌督办、行政约谈和区域限批等手段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环保职责,落实整改。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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