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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思路与末端治理模式探讨

时间:2018-05-02 13:42

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VOCs前沿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全面加强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到2020年实现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的目标。对园区进行综合治理是目前我国实现VOCs减排的重点。文章梳理了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的思路,对工业园区VOCs末端治理模式进行了探讨。

1工业园区与VOCs排放

近期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全面加强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明确了到2020年实现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的目标。我国作为制造业大国,存在大量的制造业园区,大部分的生产过程在园区内完成。其中大部分的制造业园区都涉及到VOCs的排放问题,如石化、化工、制药、农药、制革、包装印刷、粘胶带、汽车、造船、家具等园区,园区内企业集中,VOCs排放强度大,对局地的空气质量影响巨大。近年来,为了加强管理,更好地应对污染治理工作,各地大力推动制造业入园工作。从目前工业源VOCs的排放情况来看,园区内的排放占了绝大部分的排放量,因此,从园区的治理入手,对园区进行综合治理是目前我国实现VOCs减排的重点,园区的VOCs综合治理将是今后我国实现VOCs减排的主战场。

目前各省市大部分地区均已经制定了VOCs的减排计划。如在《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52家化工园区(集中区)VOCs综合治理工作。其他地区根据本地的产业结构特点,对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纺织印染、家具制造、造船、包装印刷等园区提出了限期进行综合治理的要求。

2 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思路

进行园区综合整治,实现VOCs的减排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逐步推进。从近年来的治理实践来看,园区的VOCs综合整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加强监控体系建设,对园区内的排污企业,特别是一些大型的污染源进行有效的监管:

一是建立园区内的网格化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其中的VOCs检测模块要能够对重点企业的特征污染物或重点污染物进行检测识别;二是对重点污染源强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对重点企业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三是对重点污染物,如苯系物、卤代烃等要具有追踪与溯源功能,必要时配备移动式检测设备,一旦发现某项污染物超标或变化异常,可以快速追踪到具体的污染源头。

(2)针对溶剂使用过程环节,通过源头替代促进产业升级,从源头上减少溶剂的使用量和排放量: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胶粘剂使用(涂布)和工业清洗等溶剂使用过程环节是目前我国VOCs排放的最大来源,进行源头替代对VOCs的减排潜力巨大。如汽车、家具、集装箱制造等行业,目前多地正在强制推广水性涂料,包装印刷行业正在推广无溶剂胶粘剂和水性油墨等。从长远来讲,通过源头替代实现产业升级,避免持续的进行末端治理,是以上行业实现VOCs减排的根本途径。

(3)提升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与逸散:

在炼油与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跑冒滴漏所造成的VOCs的排放占到总排放量的70%以上。除了工艺设备水平的提升以外,推行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形成制度化的泄露检测与修复措施,是炼油与石化、有机化工等行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的关键,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跑冒滴漏所造成的VOCs排放。

(4)选择合理可行的治理技术,强化末端治理:

工业源VOCs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VOCs的末端治理技术体系极其复杂。由于我国VOCs治理工作起步较晚,相关的技术指南和技术规范尚不完善,在实际应用中,如何根据不同行业的排放特征选择合理可行的治理技术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难题。

3 工业园区VOCs末端治理模式探讨

我国的工业园区一般规模较大,一个园区内有几十家、几百家甚至上千家企业,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需要承担自己的治理费用。但由于VOCs末端治理的费用普遍较高,一些中小型企业往往难以承担。

针对园区的综合治理,采取合理可行的治理模式以减轻企业的负担是今后VOCs治理的一个重要方向。

一是针对单一行业的园区,如包装印刷、纺织印染、粘胶带制造、人造革制造等园区,溶剂使用量大,单一企业进行溶剂回收后由于分离提纯的费用非常高,难以建成完整的溶剂回收系统,废溶剂又没有其它的出路,很多企业因此放弃进行溶剂回收而改用焚烧处理。在园区内建立统一的溶剂精馏提纯中心,由第三方进行统一管理,对各企业回收的废溶剂进行统一分离提纯,将可以大大减轻单一企业的治理负担,对有些行业还会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

二是针对企业中大量存在的低浓度VOCs和异味的排放环节,企业大多采用简易的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净化,没有活性炭的再生装置,吸附饱和后更换活性炭,活性炭的使用量非常大。由于更换活性炭的费用较高(1吨活性炭约1万元左右),特别是吸附了有机溶剂的活性炭是作为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加上废活性炭的处置费用较高(1吨活性炭的处置费用约0.3万~0.6万元),实际上大部分企业难以做到定期更换。另一方面,活性炭本身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需要进行再生后循环利用。根据国外的经验,在一定区域内建立活性炭的再生平台(基地),由第三方进行统一管理,集中对使用后的活性炭进行再生后循环利用,可以显著降低企业更换活性炭的成本,是使用活性炭进行VOCs治理的一个最为合理可行的治理模式。采用该模式可以解决大部分低浓度VOCs及恶臭异味的净化问题,应尽快在区域(园区)内进行推广。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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