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明确验收自查、监测技术等

时间:2018-05-23 09:24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三)噪声

主要噪声源和所采取的降噪措施及主要技术参数,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目标情况。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与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合同、最终去向)、危险废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转移联单、合同、处置单位资质)等。

固体废物储存场所与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若有固体废物储存场)及主要技术参数。

(五)辐射

主要辐射源项及安全和防护设施、措施建设和落实情况。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生产装置区围堰尺寸,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有效容积及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阀位置及数量、切换方式及状态,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事故报警系统,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

2.在线监测装置

简述废水、废气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情况,如废气监测平台建设、通往监测平台通道、监测孔等;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位置、数量、型号、监测因子、监测数据是否联网等。

3.其他设施

简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采取的“以新带老”改造工程、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旧机组或装置)、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各类废水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去除率,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2.废气治理设施

各类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去除率,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说明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说明固体废物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

5.辐射防护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辐射防护设施的防护能力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各类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2.废气

有组织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无组织排放:厂界/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3.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5.辐射

辐射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核算结果、是否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按环境要素简述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环境空气、辐射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及敏感点环境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提出验收是否合格的意见。若不合格,应明确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监测结果存在超标、环境保护设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发生重大变动未履行相关手续、建设过程中造成的重大污染未完全治理、验收监测报告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实等,提出内容具体、要求明确、技术可行、操作性强的后续整改事项。

七、后续要求

验收合格的项目,针对投入运行后需重点关注的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八、验收人员信息

给出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名单、验收负责人(建设单位),验收人员信息包括人员的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单位

×年×月×日

附录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如实说明是否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是否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是否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如实说明是否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是否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说明建设项目竣工时间,验收工作启动时间,自主验收方式(自有能力或委托其他机构),自有能力进行验收的,需说明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等自行监测能力;委托其他机构的需说明受委托机构的名称、资质和能力,委托合同和责任约定的关键内容。说明验收监测报告(表)完成时间、提出验收意见的方式和时间,验收意见的结论。

1...23456789

编辑:程彩云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