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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通报 八大问题全纪录

时间:2018-05-30 15:33

来源:河南省环境厅

八、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实施考核追责、联防联控、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我们在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制度机制建设依然不够健全完善。一是协调机制边界不清。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关键问题是责任不落实,而责任不落实的最根本原因是权责边界不清,执法不到位。比如,扬尘治理主要涉及建筑、拆迁工地、交通、水利工程、城市清洁、交通扬尘等方面,过去没有明确一个部门牵头统筹起来。现在省市县各级均成立了“控尘办”,各地必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部门之间的权责界限,落实责任。二是科技攻关力度不大。现在各地都很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并且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很多地方对大气污染源并不清楚,如燃煤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扬尘污染、生活污染以及二次污染等在城市大气污染中究竟各占多大的比重?周边污染对本地污染究竟有多大影响?这些问题不研究不清楚,无法保证大气污染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三是评估机制不够健全。当前各地都能根据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相继机制。但是,在每一次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结束后,评估不及时,无法正确判断应急管控措施的减排效益。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尽管我省存在以上很多问题和不足,但是各级各部门在省委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不懈努力,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也探索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做法和经验,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这些都值得我们充分肯定和继续坚持。一是履职尽责、靠前指挥的工作劲头值得继续坚持。全省上下始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破除现阶段大气污染“难免论”“阵痛论”“条件论”“过程论”的错误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履行政治责任,亲自部署,靠前指挥,检查督导抓落实,经常主持参与会商研判,很多领导干部已经成为大气污染治理的专家。这种干好大气污染防治的态度和决心值得我们学习和坚持。二是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的治理模式值得继续坚持。始终坚持既治标又治本的战略方针,这是我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打以来最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全省持续新增供热面积,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整治散煤销售点,拆改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整治取缔散乱污企业 8.3 万家,全省在运248 台 5977 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治理任务;2202 家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任务,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城市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100%,查封取缔黑加油站点 11690 家,累计淘汰黄标车124 万辆,秸秆禁烧得到有效管控,减排效果十分明显,2017年 12 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主要监测指标达到了 5 年来最好水平,杜绝了多年来一再发生的爆表现象。三是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能力提升值得继续坚持。始终坚持以创新手段助推科学治污,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污,我省探索创新了一系列制度机制,取得很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首创生态补偿制度,全省共支偿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 1.94 亿元,得补 1.67 亿元资金;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充分调动绿色环保单位治理污染的积极性,直接产生环境效益,减少电煤消耗 2.39 万吨。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节能减排条例》,出台了《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8 个行业 27 项标准,为依法治污提供法律依据。四是督察追责、严格执法的问责机制值得继续坚持。目前,督政执法的威力已经形成震慑,很好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持续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先后共查处工程运输渣土车各类交通违法 1.7 万起,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3 万多起,罚款金额 13 亿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1221 起、刑事拘留 167 人、批捕起诉 199 人。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依纪追责 4905 人,其中通报批评约谈厅级干部 16 人,问责正处级 99 人、副处级266 人,真正起到了处理一批、警示一片、推动一域的效果。经过全省上下努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很好的环境效益,我省全面完成国家《大气十条》下达我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2017 年我省 PM10为 106 微克/立方米,比目标值低 2 微克/立方米,PM2.5为 62 微克/立方米,比目标值低 4 微克/立方米,用一年半的时间完成五年任务。

 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是对我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对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会诊把脉,更是对我们下步开展工作的有力指导和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准备,认认真真梳理,严格对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所有条款,逐条对照,逐条核实,看是否落实到位、看是否具有工作成效,对已经落实到位的工作要认真评估,真实反映出工作成效;对于没有开展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工作,要查缺补漏,尽快整改,切实堵塞漏洞,给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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