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11 10:40
来源:广西住建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发布《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广西2018年治理目标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设区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全部达到70%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全部达到50%以上;全面清理整顿建筑渣土运输市场,建筑渣土、垃圾运输和消纳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摊点集中整治,全面取缔造成污染的露天烧烤摊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建城〔2018〕29号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市政(市容)局、园林局、城管局(委)、园林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我厅根据自治区有关工作分工,制定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5日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2018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3号)明确的任务分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城市建成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全部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施工导则》(桂建管〔2012〕108号)的相关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设区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全部达到70%以上,县级城市建成区车行道机械化清扫率全部达到50%以上;全面清理整顿建筑渣土运输市场,建筑渣土、垃圾运输和消纳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开展城区露天烧烤摊点集中整治,全面取缔造成污染的露天烧烤摊点。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治理。
⒈ 规范施工工地设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的检查力度,确保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达标规范设置。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的编制并严格执行,方案编制率要达到100%。严格执行建筑工地围挡标准,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建筑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率要达到100%,出入口设置及围挡材料、高度均应满足相关要求。规范施工道路设置,工地主要道路硬化率要达到100%并满足强度要求,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规范的冲洗平台和设施,车辆冲洗设施设置率要达到100%。建筑外脚手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率要达到100%。加强对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和集中堆土区域扬尘控制,施工现场非主要道路、堆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等,采取固化、绿化、覆盖等措施落实率要达到100%。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加强对闲置施工工地的管理,预计闲置6个月以上或预计2018年11月以后仍不能开工或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铺装。
⒉ 加强施工作业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的管理,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入库入池率要达到100%。强化施工作业扬尘控制措施,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砂浆或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降尘措施;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作业楼层现场不得搅拌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外脚手架拆除时应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房屋拆除及土方施工应采取湿法作业,对施工部位洒水、喷雾降尘,粉尘较大时边施工边洒水,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及重污染天气时停止拆除及土方施工作业。要加强对施工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气体的物质。
⒊ 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活动。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深入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4〕105号)要求,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未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未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或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的项目,不得参加全区各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评选。要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所有设区市市区、县城城区在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设区市应有不少于8条、各县城区应有不少于4条城市主干道路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示范街”活动。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创优活动,确保按照2018年度广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年内完成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任务。
(二)大力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治理。
⒈ 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城市建筑渣土、垃圾运输处置核准制度,严肃查处将建筑渣土、垃圾交由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违法行为。规范建筑渣土、垃圾运输处置管理,有条件的城市可实行特许经营。建筑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达到相关配置标准,并确保相关仪器、装置规范配置、运行良好。严格落实密闭化运输要求,严肃查处随意丢弃、遗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建筑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并采取措施干燥车轮加强保洁效果。运输建筑垃圾时,应严格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车速运行。要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规划建设管理,取缔非法消纳场所,规范正规消纳场的运行管理。
⒉ 提升城市环卫保洁水平。各地环卫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环卫保洁标准,不得低于《城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评价标准》(DBJ/T45-035-2016)。健全城市环卫保洁机制,对城市保洁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实行网格化管理,合理配置环卫作业人员、设备;实行城市保洁量化指标考核制度,推行环卫保洁精细化管理;重点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老旧居住小区、集贸市场等管理薄弱区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针对城市扬尘控制的重点路段、区域,以及重污染天气,建立差别化保洁制度,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和增加洒水抑尘频次,切实减少扬尘污染。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增加城市清扫、冲洗、洒水等环卫保洁机械配置数量,大幅度提升以车行道为重点的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条件的城市应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逐步对公共广场、人行道等区域实施机械化清扫保洁。集中整治城市积土积尘,全面彻底清除城市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积土积尘,污染严重路段要采取高压冲洗等方式彻底清除路面污染物。积极推进城市环卫保洁市场化,引进有资质、有业绩、有实力的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参与城市保洁,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城市道路施工管理,加强洒水抑尘,并及时完成路面硬化施工;城市建成区内土路要在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实施硬化改造,从源头减少道路扬尘。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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