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8 10:51
来源:吕梁市政府
11.继续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12.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排放。严格执行《吕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对火电、钢铁、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重点企业涉煤堆场进行全封闭改造,所有涉煤堆场、料场强制开展全封闭改造,未封闭的一律停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13.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监管。规范建筑施工和渣土运输作业秩序,从严落实建筑工程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出入车辆冲洗六个百分之百规定。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确保正常使用,卫星定位系统安装率达到90%以上,并接入交通运输部联网联控平台;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照本地管理规定进行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营运资格。(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交通局)
14.加强道路扬尘治理。规划实施城区机动车过境路改线工程建设和限行措施,对市区街道及范围内国道、省道、县乡道路采取机扫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清扫办法进行道路保洁,物料运输车辆实施封闭运输。对209国道K494至K515+400M段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实施限行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吕梁公路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15.加强城市街道扬尘治理。加大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等设施设备的投入,扩大城市道路机扫、冲洗面积,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16.全面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整治。组织对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实施绿化或者透水铺装、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防治扬尘污染。实施城市清洁工程,加强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清洗保洁,组织对楼宇立面、楼顶及公共区域保洁,清理积尘。(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
17.全面落实禁烧限放要求。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污染物管控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原则,进一步强化对露天烧烤的管控,室内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各县(市、区)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及燃煤旺火等严控方案,明确管控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中心)
18.强化重点行业VOCs排放控制。禁止露天从事喷涂、喷漆等行为。加强对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及其他面源VOCs治理与管控。大力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涂料、有机溶剂、胶黏剂、油墨等原辅材料,配套改进生产工艺,强化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和治理。全面完成石化及煤化工、精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橡胶制品制造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19.严格落实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制定《吕梁市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自2018年10月1日起,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无法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现有企业及在用锅炉,以及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工业企业,一律予以停产治理。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采暖期实施错峰生产。实施大宗物料错峰运输,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重型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20.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体系及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机制。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做到“一厂一策”,并向社会公开。强化应急预案减排措施的落实,加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督促工业燃煤设施按照要求实施限产限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8年6月4日—12月31日)制定完善整改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整改。
第二阶段(2019年1月1日—1月31日),总结上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气污染防治整治工作在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要清醒认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意识、危机意识、攻坚意识,直面问题,勇于担当,用硬办法、硬措施、硬手段,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履职,全力尽责,积极开展问题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整治重点。各县(市、区)要针对本方案列出的重点任务,建立重点任务整治清单,问题清单中必须明确目标、要求、时限、责任单位、监管部门、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四)强化信息调度。市环境保护整改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五)严格督查问责。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分阶段开展督查,及时发现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办整改建议。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环境质量持续恶化地区的相关领导予以问责;对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部门履职不到位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具体负责人实施问责。
吕梁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
类别完成时限实施范围工程措施及目标要求责任单位
1.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年底前所有建成区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政府
年底前吕梁市区以城中村、城边村及城乡结合部集中供暖全覆盖为目标,实现集中供暖沿川全覆盖。市住建局
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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