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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

时间:2018-07-24 09:06

来源:晋中市政府

本计划印发1个月内,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制定详细落实推进方案,并加强统计调度和专项督查,将工作方案及每月工作推进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严格考核问责

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市)空气质量每月排名通报。制定《晋中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提高奖惩标准,加大空气质量改善奖励幅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改善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量化问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厅字〔2018〕31号),对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倒数且改善进度缓慢的县(区、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严肃问责,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三)持续开展“铁腕治污”

配合深化省级环保督察、省级环保专项督察和“回头看”。持续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依托环境监控平台和环境热点网格平台反映的线索开展精准执法,保持打击环保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时限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依法查处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全面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度,重点用于清洁取暖、燃煤锅炉替代、散煤治理、工业污染治理、老旧车淘汰以及科研技术支撑等领域。对已完成“煤改气”“煤改电”用户,要及时兑现补贴承诺。鼓励利用融资平台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拓展资金筹措渠道。

(五)加强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

统筹做好环境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政策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知情权。在电视台、报纸等当地主流媒体设立环境问题曝光台,每周公开报道环境违法问题及查处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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