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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2018—2020年)

时间:2018-08-07 13: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坚决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可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停。(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工商局、国土资源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到2020年,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新(改、扩)建钢铁企业同步建设烟气超低排放治理设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推动糖厂锅炉烟气治理。(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糖业发展办、能源局,广西电网公司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施钢铁行业烧结机头、机尾、高炉出铁场、转炉烟气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原料场封闭化,原料转运设施封闭皮带运输改造,转运站和落料点配套抽风除尘装置。实施水泥企业水泥窑、粉磨设备(粉磨站)除尘系统提升改造,原料场密闭化、原料高效输送改造、厂区道路硬化及保洁。(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重点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推动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电子信息、合成材料、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开展VOCs排放摸底调查,建立排污单位名录,推动沿海地区石化行业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行动。积极推动化工、电镀等行业VOCs削减和有毒有害原料替代。(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质监局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2.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推动清洁低碳能源优先上网。有序发展水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以及农村沼气能源等开发利用。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基本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重点加快龙滩水电站二期工程、大藤峡等大型水电站、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华龙一号”示范项目、隆安光伏农业大棚等光伏电站项目以及容县、兴安、富川、恭城等地风电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林业厅。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广西电网公司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按《广西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逐步提升天然气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探索推动产业用气和工业园区用气,推进重点企业直供气模式和分布式能源建设,并妥善解决天然气直供模式与现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相互冲突的问题。燃用天然气工业企业全部纳入需求侧清单式管理,提高钢铁、石化、陶瓷等重点高耗能行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及重型卡车等长途运输工具的天然气应用率。重点建设华能桂林世界旅游城分布式能源站、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华电福新北海液化天然气燃气热电项目和河池宜川燃气热电等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量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锅炉。加强工业燃料的监管,工业用煤含硫量不得高于1.5%,工业用燃油含硫量不得高于0.8%。(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质监局、能源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3.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大力淘汰老旧车辆,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加快淘汰高排放车辆。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数量。适当增加各设区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数量。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通过出台提前报废奖励政策等措施鼓励车主提前报废老旧车,加强老旧车尾气排放检测监管,严格车辆注销管理,严厉查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商务厅、能源局等;设区市人民政府)

构建全区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各设区市按要求达到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运输厅;设区市人民政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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