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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8-08-13 10:08

来源:三河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工商食药监局、公安局、各镇、区、街道

6.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恶臭气体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监测,实行“一源一策”,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治理档案。加强工业企业恶臭气体排放设施的源头密闭管控,对重点部位加装收集处理装置,防止跑冒滴漏;对含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的母液和废水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对产生恶臭的污水处理单元和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过程密闭,并进行废气收集和有效处置,确保达标排放。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区、街道

(五)深化车油路治理

1.优化道路通行条件。科学规划道路禁限行交通疏导方案,加大警力在上下班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和商圈、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进行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污染。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责任单位:市交警大队

2.严控高排放车辆入城。继续实施柴油重卡禁限行措施,在三密路与国道交口入城方向、东外环与国道交口入城方向设置尾气监测卡口和遥感监测设备,筛查、处罚各类高排放车辆,强力治理机动车污染。在三平路与102国道交口、三密路与102国道交口、马皇线与南外环交口、北外环与西外环交口等卡口处增派警力,24小时执勤,严禁重型卡车在建成区及四条环路上行驶,加强对各类闯行车辆的处罚和对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农用柴油车、私自改装翻斗车、工地施工机械等)的管控力度。交警大队增派警力在东西建成区内及各镇主要路口路段设立流动卡口,禁止超排车辆、各类无登记的超排放机械驶入。严控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上路行驶。鼓励发展清洁货运,严格市场准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重型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环保局、住建局、燕郊高新区

3.严控油气污染。持续开展油品油质和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凡是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燃油和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督促各加油站实施错峰加油、卸油,每天10时至18时日照强烈期间不得进行装卸油作业,规范加油程序,不得出现渗漏、滴油等现象,油罐车除每天23时至次日6时外不得进入市区,并对各加油站派驻专人进行督导检查;对各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的督促加油站整改,落实台账式管理,确保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规范使用;对各加油站所售油品不定期抽检,严查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对质量不达标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停业整改,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建成区及周边私储油罐进行排查取缔,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取缔黑加油站点,追究违法者责任。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工商食药监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消防大队、各镇、区、街道

4.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全市域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对高排放的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车辆设备进行深度治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清出三河市场。严格落实轻型柴油车国五准入标准;重型柴油车继续实施国五标准。完成上级布置的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对道路机动车尾气开展实时监测和监控。安装4台(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和1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完善环保、公安联动机制,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机动车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运输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对运输企业和用车大户建立车辆排放控制档案,加强执法检查,对不达标的车辆依法严惩。实行在用燃油、燃气的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开展重型柴油车安装颗粒物捕捉器试点工作,督促市内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燕郊高新区

5.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步伐,扩大推广应用数量规模,积极稳妥推动公交、公共服务和社会领域推广应用,逐步扩大公务用车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加快完善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完善财政补贴政策、使用激励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探索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与管理的新模式。年内按照省下达我市的任务数量,推广应用新能源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实行限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交警大队、财政局、供电公司、各镇、区、街道

(六)推进城市精细管理

1.强化扬尘管理。完成全市建筑工地登记造册并实行动态更新,建立建筑扬尘管理清单。针对2018年拆违和建筑工地数量大量增加的现实,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保障金制度和省工地抑尘管控“十八条”措施,利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切实做到无尘施工。对各类工地、裸露土地进行全覆盖拍照、逐地块编码,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限期完成治理。

完成时限:全年持续开展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燕郊高新区、交通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

2.强化东西市区建成区内渣土车运输管理。加强源头管理,在常规渣土车治理基础上,将轻型(蓝色牌照)渣土、物料运输车辆纳入统一监管,规划合理路线,切实减少道路遗撒。渣土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行24小时线上监管。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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