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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三清零、七聚焦、六强化、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18-09-30 13:25

来源:安徽六安市环保局

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森林覆盖率。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严格落实城市道路和城市范围内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扬尘管控措施,严禁现场露天灰土拌合。超过1万平方米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全面实施沥青、混凝土等各类搅拌站标准化建设和污染整治,加强工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清扫率,2020年底前,市建成区达到80%以上,县城区达到65%以上。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积极参与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区域应急联动。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确定重污染期间管控措施和污染源减排清单。推进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冬季期间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科学制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着重对水泥、建材、木材加工、家具等行业实施错峰生产,重污染期间加大限产比例。实施“封土行动”应急管控。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确保秸秆禁烧火点数量逐年下降;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聚焦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全方位监控系统,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达标车辆、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前实现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严格实施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排放标准。优化重型车辆绕城行驶方案,通过新建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科学确定普通干线公路绕城和专用绕城通道路线,完善城区环路同行条件,严控重型柴油车辆进城。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尽快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标准并轨。内河船舶必须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标车(船)用燃料行为,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创建安徽省公交示范城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辆。

聚焦打好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排水管理和污泥处置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均河、安丰明渠、小高堰黑臭水体整治,纳入黑臭水体整治范围的百家堰、三元河要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整治;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并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治理效果稳定不反弹。协调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2018年底前,完成县城黑臭水体排查,并实施治理。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摸底工作。

聚焦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2018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及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和整治。加强饮用水从水源地到用户水龙头全过程水质监测、评估和管理,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应急管理。

聚焦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现全市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无害化改造;乡镇政府驻地及中心村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提高到80%以上。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规定,积极引导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坚持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开展重点河湖库破坏生态环境的养殖方式综合治理。到2020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

聚焦打好淮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以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安徽淮河经济带为契机,重点抓好淮河流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动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高水平保护,实现绿色发展。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及不达标水体整治,制定实施不达标水体限期达标规划。强化流域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到2020年底前,完成对不符合新修订的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要求的船舶有关设施、设备的配套或改造,对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严格落实岸线分区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利用,开展非法码头、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船舶违规排放污水、非法转移废油等违法行为。加大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推进流域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建设,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机制。

聚焦打好巢湖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严格执行《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实施“河长制”。实施总磷、总氮排放控制,优化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工艺,实现畜禽养殖业总磷、总氮和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治理与控制。加快涉及巢湖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积极推进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实行巢湖流域跨界水体生态补偿。实施良好水体保护,推进民主河、丰乐河、杭埠河等水体水体达标方案实施。

三、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实施步骤.“三清零、七聚焦、六强化、一提升”专项行动分为三个步骤。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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