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31 10:37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7.1.4 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
固定污染源废气的采样应符合GB/T 16157中的相关规定。采样时敲开活性炭采样管的两端,与烟气采样器(6.4)相连(A段为气体入口),检查采样系统的气密性,检查方法和标准按照HJ/T 397要求执行。以0.2 L/min~1.0 L/min的采样流量,连续采样1 h,或在1 h内以等时间间隔采集3~4个样品计平均值,采样时间一般不少于10 min。若废气中湿度太大,以致在活性炭管中凝结时,必须在烟气采样枪和活性炭采样管之间加装除湿装置(6.5),并伴热以除去水汽对活性炭采样管的影响。
7.1.5 采样同时记录大气采样器(6.3)或烟气采样器(6.4)流量、当前温度、气压及采样时间和地点。采样完毕前,再次记录采样流量,取下采样管,立即密封。
7.2 现场空白样品的采集
将活性炭采样管运输到采样现场,敲开两端后立即密封,并同已采集样品的活性炭采样管一同存放并带回实验室分析。
7.3 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立即将活性炭采样管的两端密封,避光密闭保存,室温下8 h内测定。否则须保存于4℃冰箱中,保存期限为4天。
7.4 试样的制备
7.4.1 实际样品试样
将已采集样品的活性炭采样管中A段和B段取出,分别放入磨口具塞试管中,各加入1.00 ml二硫化碳(5.1)密闭,轻轻振荡后静置,在室温下解吸0.5 h~1 h后,得到实际样品试样,待测。
7.4.2 现场空白试样
将现场空白样品(7.2)按照与实际样品试样(7.4.1)相同的步骤制备现场空白试样。
7.4.3 实验室空白试样
采用同批次的活性炭采样管,在实验室敲开两端后,立即按照与实际样品试样(7.4.1)相同的步骤制备实验室空白试样。
8 分析步骤
8.1 色谱参考条件
进样口温度150℃;检测器温度250℃;柱温箱温度60℃,保持4 min,以10℃/min升温至140℃,保持2 min,以20℃/min升温至220℃,保持1 min。分流进样方式,分流比为5:1。毛细管柱的柱流量为2.0 ml/min,采用恒流模式,载气为氮气,氮气尾吹流量为40 ml/min;氢气流量为40 ml/min,空气流量为400 ml/min。进样量为2.0 μl。
8.2 标准曲线的绘制
分别取适量的标准溶液(5.2),稀释到1.00 ml的二硫化碳(5.1)中,配制质量浓度依次为1.0 μg/ml、2.0 μg/ml、5.0 μg/ml、10.0 μg/ml、20.0 μg/ml、50.0 μg/ml和100.0 μg/ml的标准系列溶液。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取标准系列溶液2.0 μl注入气相色谱仪,按气相色谱参考条件(8.1)进行分析测定。以质量浓度(μg/ml)为横坐标,以峰面积为纵坐标,分别建立1,3,5-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2,3-三甲苯的标准曲线。在本标准规定的色谱参考条件下,三甲苯的标准色谱图如图2所示。
8.3 试样的测定
取2.0 μl试样(7.4)注入到气相色谱仪,按照与标准曲线建立相同的色谱参考条件(8.1)进行测定,
记录色谱峰的保留时间和峰面积,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9.1 结果计算
环境空气和废气中1,3,5-三甲苯、1,2,4-三甲苯和1,2,3-三甲苯的质量浓度,按照公式(1)进行计算。
9.2 结果表示
测定结果的保留位数与检出限一致,最多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 精密度
六家实验室分别对浓度为0.033 mg/m3、0.333 mg/m3和3.33 mg/m3的统一样品进行6次平行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范围为1.8%~5.6%,1.5%~4.6%,1.5%~3.9%。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范围分别为3.6%~5.2%,2.8%~3.7%,1.8%~2.3%;重复性限范围分别为2.8×10-3 mg/m3~4.0×10-3 mg/m3,2.5×10-2mg/m3~2.9×10-2 mg/m3,0.26 mg/m3~0.27 mg/m3,再现性限范围分别为5.0×10-3 mg/m3~5.8×10-3mg/m3,
3.4×10-2 mg/m3~3.8×10-2 mg/m3,0.30 mg/m3~0.31 mg/m3。参见附录C。
10.2 准确度
六家实验室对3种浓度(0.033 mg/m3、0.333 mg/m3、3.33 mg/m3)的空白加标样品分析测定,相对误差最终值范围为-6.8%~18.7%,-10.2%~4.9%,-6.7%~6.5%。加标回收率最终值范围为93.1%~118.7%,89.7%~105.1%,93.5%~106.5%。参见附录C。
1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1.1 采样前后的流量相对偏差应在10%以内。
11.2 活性炭采样管的吸附效率应在80%以上,即B 段活性炭所收集的组分应小于A 段的25%,否则应调整流量或采样时间,重新采样。按式(3)计算活性炭管的吸附效率(%)。
11.3 空白分析
11.3.1 每批样品应至少分析一个实验室空白和一个现场空白,空白样品中检出的各三甲苯浓度不得高于方法检出限。
11.3.2 每批新购置的活性炭采样管应开展空白试验检查,空白活性炭采样管的三甲苯含量不得高于方法检出限。
11.4 校准
11.4.1 初始校准
初次使用仪器,或在仪器维修、更换色谱柱或连续校准不合格时,须重新绘制标准曲线,进行初始校准,校准曲线的线性相关系数应≥0.995。
11.4.2 连续校准
每批样品须用标准曲线的中间浓度点进行1 次连续校准。连续校准的相对误差应不超过20%。否则应查找原因,或重新绘制标准曲线。
12 废物处理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和废液,应按照DB11/T 1368 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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