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05 14:20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六)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两办《意见》,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强化环境监测技术检查和监察执法的联动,提升监督检查的失效性和威慑力;同时进一步强化环保和公安、质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做好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和媒体监督,倒逼企业、运维公司和各级各类监测/检测机构严格自律,健康发展。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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