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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市提前完成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

时间:2018-12-28 14:43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18年接近尾声,各地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天津、吉林、江苏、福建、湖南、陕西、四川、重庆、江西、浙江等地已经基本完成了年度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任务,并开始对屠宰、淀粉等行业实施证后监管。

其中,四川等地较早的全面完成了发证任务,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地推动改革,为2018年交上了圆满的答卷。

一、四川省

截至11月30日,四川省2018年总计发证1456张,在全国率先完成2018年屠宰、淀粉等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2018年四川省排污许可证核发数量较大,加之市(州)数量多、地域广,企业较为分散,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核发任务极重。全省生态环保系统全力以赴、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按时保质地完成了2018年核发工作。四川省之所以能快速高效的推进改革,有六大原因:

一是重视程度“高”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排污许可制改革精神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全面部署工作,将排污许可核发进度和质量等目标纳入《2018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川委绩办〔2018〕4号)的考核。厅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排污许可工作,要求21市(州)环保局局长必须高度重视,摸清企业底数,制定核发计划,对核发进度滞后的市(州)开展督导指导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核发任务。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谋划有力有序推进核发工作,组织召开排污许可工作推进专题会,推动建立工作机制,配备技术力量,要求21个市(州)落实专人负责,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核发任务。加大技术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了“建管处牵头,评估中心支撑,监察执法配合,市(州)组织实施的”上下联动排污许可工作机制。

二是部署安排“早”

厅主要负责人在年初全省环保系统工作会上就排污许可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4月邀请了部评估中心专家对全省环保系统进行了审核业务技术专项培训指导。当月通过文件和工作群等形式,组织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及核发政策、技术规范的要求,对今年须核发的6个行业的企业进行摸底调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100号),要求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核发任务。

三是工作机制“新”

按照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要求,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现场调研、座谈讨论和问卷调查,总结梳理了全省排污许可核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排污许可实施工作方案,形成高质量报告。主动争取并在全省环保大讲堂对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开展“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推动四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宣讲,动员宣传排污许可工作的重要性。创新组建排污许可核发督促指导组,分片区、分行业将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的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摸底核发“严”

全省对今年应发行业的企业清单进行了四次摸底调查,同时组织评估中心对上报清单开展核查,严格把关。12月初对市(州)上报的1284家清单内不予核发的28家企业,开展核查,对有疑问的7家进行现场确认。按照21市(州)、2017年已发14个重点行业全覆盖的原则,组织评估中心严格开展全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完成60张证初查和32张证现场详查工作并将发现问题通报市(州)进行整改。

五是培训指导“实”

8—10月到广元、巴中等部分市(州)对环保系统和企业申报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组织省评估中心编印《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实用手册》,并刻录淀粉等6个行业培训视频光盘邮寄给21个市(州)。督促指导组成员每天通过平台查看审核阶段的排污许可证,发现问题后,主动提醒、及时指导,并于每周一召开排污许可工作例会,探讨市(州)在核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同时,还建立了排污许可管理、交流两个工作群,加强核发、填报咨询交流,实时沟通、资源共享。

六是核发通报“紧”

11月1日,下发《四川省2018年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进展情况的通报》(川环办函〔2018〕560号)。10—11月,省厅对核发进度滞后的阿坝、内江等8个市(州)开展现场督办和指导,及时纠正部分市(州)环保部门政策把握不准、审核方法不当、审核效率偏低等问题。督促指导组成员实时关注负责地区的核发进度,了解核发滞后原因,主动沟通解决问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全省工作计划,采取8月和9月月报、10月周报、11月日报方式进行调度,对推进不力、进度较慢地方以多种方式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

下一步,四川省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排污许可工作计划做到“应发尽发”,按照李干杰部长提出的“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要求,抓好排污许可证质量和证后监管,确保全面完成排污许可核发任务,巩固推进排污许可工作。

二、吉林省

截止到2018年12月14日,吉林省完成了2018年度规定行业内所有符合发证条件工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吉林省发证过程中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开展广泛宣传

向各市州下发通知,明确核发行业和完成时限。省级、市级分别发布许可证核发公告,省级利用生态环境厅官网排污许可专栏,新闻媒体,报纸,自媒体等多种形势,大造声势,强化企业主动申报意识。

二是突出业务培训

吉林省先后两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在培训人员上,不但针对环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更重要的是突出对企业填报人员的培训。在培训方法上,摒弃了以往强行灌输,被动学习的方式;采取先自学填报,后集中辅导,最后交流互动、解难答疑的全新模式。首先让企业的环保专工自行学习行业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尝试自行填写本单位的排污许可相关信息,让其在内容和形式上有一个初步的感性认识,并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都记录在册,在部里专家授课的时候带着问题去听,并在课后与专家进行交流互动和解难答疑,提高了企业填报人员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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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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