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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19-01-04 09:55

来源:淮南市人民政府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落实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落实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等参与)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查

(三十二)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县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全市县区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降尘量监测,2018年底前,各县区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建设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监测网。(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2019年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市环保局负责)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建设完善遥感监测网络、定期排放检验机构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构建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18年底前,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加快各类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配合做好市控站点运维全部上收到省级环境监测部门。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比对、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罚,追究责任。(市环保局负责)

(三十三)强化科技基础支撑。积极参与国家重点区域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参与区域性臭氧形成机理与控制路径研究,深化VOCs全过程控制及监管技术研发。开展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形成污染动态溯源的基础能力。配合省做好氨排放与控制技术研究。(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牵头,市卫计委、市气象局、市质监局等参与)

(三十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监管方式,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严格环境执法检查,开展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等参与)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义出售调和油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按职责负责)

(三十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全面配合中央和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市环境保护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并针对重点区域统筹安排专项检查,强化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责任。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污染程度高、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县区(园区),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查,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市环保局负责)

十、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

(三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和相关专项督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强化表扬激励,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各级政府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市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各地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市县(区)大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环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十七)严格考核问责。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应用。考核不合格的县区(园区),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实行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县区(园区)、乡镇(街道),由上级环保部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量化问责办法,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环境质量改善不到位的实施量化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等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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