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3 09:27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11个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万吨/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和90%以上;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水处理厂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排对水体水质的影响;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实现所有建制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加快实施雨污管网建设改造。加快实施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到2020年,11个市新增污水管网1900公里,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不具备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应采取增加截留倍数、调蓄等措施防止污水外溢。新建城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加大建制镇污水管网建设力度,优先解决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推进污泥安全处置。到2020年,11个市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置能力1900吨/日,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到2020年,11个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规范化配套建设(或委托他人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正常运行;2019年年底前,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省畜牧局牵头)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到2020年,11个市基本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5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80%以上的村庄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农村新型社区基本实现污水收集处理。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和增施有机肥技术,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到2020年,11个市单位耕地面积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10%,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6%。(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9〕29号
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德州、聊城、滨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
一、面临的问题
(一)陆海统筹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沿海城市水污染防治仍存在薄弱环节,城镇生活、农业面源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尚存差距,陆海衔接的规划目标、空间管控、总量排放及标准体系还不健全,沿海各市跨区域、跨部门、跨流域的联防联控污染防治大格局亟需进一步协调统一。
(二)近岸海域生态系统及服务功能受损较重。部分海岸带开发利用不尽合理,削弱了海岸生态系统的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海域富营养化问题较为突出,黄河口、莱州湾等典型生态系统呈亚健康状态。
(三)海洋污染涉及面广,环境风险不容忽视。全省海水养殖污染底数不清,部分池塘养殖、工厂化养殖以及近岸网箱养殖相对粗放;船舶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港口污水与垃圾接收处理设施不完备;沿海海洋垃圾密度水平较高;绿潮、海上溢油、危化品泄露等海洋环境风险防控水平亟需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全面推进陆、岸、海污染综合防治,以入海河流综合整治为重点,强化陆域入海污染控制;以近岸海域保护空间优化为重点,强化海岸带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推进海域开发活动污染防控为重点,强化海洋污染防治,为经略海洋、加快海洋强省建设、打造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范围。本方案的陆域范围为小清河、海河、半岛流域范围,包含:青岛、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7个沿海市和济南、淄博、德州、聊城4个内陆市;本方案的海域范围为山东省渤海、黄海管辖海域,面积约4.73万平方公里。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入海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劣Ⅴ类水体明显减少,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目标要求;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88%左右,其中,渤海海域达到75%左右。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涉水涉海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完成“三线一单”编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依法开展沿海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产业布局的规划环评。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攻坚任务均需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编辑:程彩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