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4 10:22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日前,广东江门印发《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0年)》,并随之公布了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清单,涉及超低排放、VOCs治理等项目。全文如下: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江府办〔2019〕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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