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天津市煤炭堆存、 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试行)

时间:2019-02-15 10:30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天津市发布了《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如下:

津环规范〔2019〕1号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我局制定了《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并开发了相应的简易核算工具。本方法与核算工具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其它散体物料可参照执行,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试行)》

2.天津市煤炭堆存、装卸过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简易核算工具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