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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

时间:2019-03-18 14:35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具体详情如下。

一、综 述

2018年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正式确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写入宪法。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同时,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增强执法的统一性、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各地区、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展开,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局良好。

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下简称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8%、10.2%、10.8%。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1.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3.1%、2.7%、6.7%、4.9%,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同比分别下降3.1%、4.0%。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达到“十三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

二、大 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国338个城市中,有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35.8%,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3%;PM10年平均浓度为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

图1 2018年338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比例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169个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20个城市(从第169名到第150名)依次是临汾、石家庄、邢台、唐山、邯郸、安阳、太原、保定、咸阳、晋城、焦作、西安、新乡、阳泉、运城、晋中、淄博、郑州、莱芜和渭南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2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20名)依次是海口、黄山、舟山、拉萨、丽水、深圳、厦门、福州、惠州、台州、珠海、贵阳、中山、雅安、大连、昆明、温州、衢州、咸宁和南宁市。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北京优良天数比例为62.2%,同比上升0.3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2%。汾渭平原11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4.3%,同比上升2.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珠三角地区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9%。

(二)酸雨

471个监测降水的城市(区、县)中,酸雨频率平均为10.5%,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全国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4.34~8.24。其中,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于5.6)城市比例为18.9%,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较重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于5.0)城市比例为4.9%,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重酸雨(降水pH年均值低于4.5)城市比例为0.4%,同比持平。酸雨类型总体仍为硫酸型。

全国酸雨区面积约53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5.5%,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主要包括浙江、上海的大部分地区,福建北部、江西中部、湖南中东部、广东中部、重庆南部地区。

三、淡 水

(一)全国地表水

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1.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

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1613个水质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3%,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9%,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

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水质为优,长江、珠江流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黄河、松花江和淮河流域为轻度污染,海河和辽河流域为中度污染。

图2 2018年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水质状况

监测的111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湖泊(水库)比例为66.7%,劣Ⅴ类比例为8.1%,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107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中,贫营养占9.3%,中营养占61.7%,轻度富营养占23.4%,中度富营养占5.6%。太湖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巢湖为中度污染、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状态,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总磷。

(二)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按照监测断面(点位)数量统计,338个城市的906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中,有814个全年均达标,占89.8%。其中,地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577个,有534个全年均达标,占92.5%,主要超标指标为硫酸盐、总磷和锰;地下水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329个,有280个全年均达标,占85.1%,主要超标指标为锰、铁和氨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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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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