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02 14:10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47.继续做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复核及评价工作。在2018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评价指标,扩大参评范围,实现各市(区)全覆盖。
(十二)强化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
48.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健全覆盖我省汾渭平原71个县(区)、27个园区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优化地表水水质断面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全省主要河流市县界监测断面全覆盖,建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区水质自动监测站。
49.健全全省污染源监测体系。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建立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推进关中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关中地区乡镇建设红外线视频监控网,对重点工业企业、生物质燃烧、河道排污口、道路扬尘开展实时监控。
50.建设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运管体系。建设智慧环保平台,实现数据归口管理和开放共享;建立环境应急、重污染天气应急、污染源追溯监管等一体的测管协同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质量与评估指标体系,推动生态环境监测成果考核、评估等领域的应用。
51.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管。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和运维机构的考核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三)强化信息公开和宣传教育。
52.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依法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公布城市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市、县(区)环境质量排名。
53.强化宣传引导。深入落实中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强化生态环境宣传力度,主动曝光违法环境问题。积极做好舆情应对监测和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避免舆情发酵。
54.促进公众参与。持续开展“行走三江三河绿染三秦大地”等系列活动,加强校园生态环境培训及宣传,引导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55.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不断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56.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的教育作用,持续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57.打造陕西生态环境铁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引才育才用才留才机制。完善深化“三项机制”各项措施,强化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人才队伍三大建设,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全面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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