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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火电厂烟气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9-04-15 11:17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包含污染源中心端工况监控系统。接受多个现场端监控系统的信息,实现现场数据的监控、汇总、统计分析、共享交换等功能;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可扩展环境监察、环境信用评价、企业绿色信贷及其他方面的功能。

5 排放过程(工况)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

5.1 外观要求

5.1.1 仪器应在醒目处标识产品铭牌,铭牌标识应符合GB/T13306的要求。

5.1.2 显示器无污点。显示部分的字符均匀、清晰、屏幕无暗角、黑斑、彩虹、气泡、闪烁等现象。

5.1.3 机箱外壳应耐腐蚀、密封性能良好、表面无裂纹、变形、污浊、毛刺等现象,表面涂层均匀、无腐蚀、生锈、脱落及磨损现象。产品组装坚固、零部件无松动。按键、开关等控制灵活可靠。

5.1.4 机箱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承受安装组件及短路时产生的机械应力和电动力,同时不因设备的吊装、运输等情况影响设备的性能。

5.2 环境条件

适应温度、湿度环境的能力应分别符合GB/T6587.2 和GB/T6587.3中环境组别为II组的要求,抗振动性能应符合GB/T6587.4 的要求,抗电磁干扰能力应符合GB/T18268.1的有关要求。

5.3 安全要求

5.3.1 绝缘阻抗应不小于20MΩ。

5.3.2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为1500V 的正弦交流电压1min,应无飞弧和击穿现象。

5.4 功能要求

5.4.1 现场端监控系统

5.4.1.1 参数监测子系统

参数监测子系统的要求,参见附录A。

5.4.1.2 数据采集传输子系统

5.4.1.2.1 数据获取

企业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运行参数和电气参数等监控数据统一由智能数据采集仪与企业的中控系统、DCS连接获取。

5.4.1.2.2 信号接入要求

a. 智能数据采集仪至少应具备8个模拟量输入通道,应支持(4~20)mA、(0~20)mA电流输入或(0~5)V 电压输入,采样误差小于千分之一;至少应具备8 路开关量输入通道,带光电隔离;应至少具备6个RS232/485 数字输入通道,用于连接监测仪表,实现数据、命令双向传输;备1个标准10/100M以太网口用于连接以太网。

b. 对于模拟量输入信号,开关量输入(输出)信号,应采用屏蔽电缆,宜采用屏蔽双绞电缆,屏蔽层要单端接地。

c. 模拟信号应隔离,以增强现场与远传信号的可靠性,所安装的电流互感器应采用适应实际工况需要的规格型号,保证参数的准确采集。

d. 如果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之间的间距小于15cm,应在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之间设置屏蔽用的金属隔板,并将隔板接地,避免交叉走线,以减少干扰;当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垂直方向或水平方向安装时,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之间的间距应大于15cm。

e. 智能数据采集仪获取数据时,应屏蔽编写操作,系统只能读取,以避免对中控系统数据造成干扰。

f. 依据电力系统二次安全防护的要求,在火电厂获取工况数据方式时应加装单向物理隔离装置。

g. PMS 同设备现场之间的接线应符合DL/T 5136 的要求,所采用的硬件采集设备应符合DL/T5137 的要求。

5.4.1.2.3 数据传输

PMS 的数据编码规则和传输协议应符合国际电工委IEC 60875-5-104 规约和HJ 212 标准的要求,对于HJ212未覆盖部分,需遵循本规范的要求,具体参见附录B。

工况数据通过光纤或GPRS无线网络、3G/4G/5G网络或者TCP/IP有线网络等手段,发送至中心端监控平台。现场端监控系统和中心端监控平台中间通过防火墙等手段,确保采集服务器的安全。

5.4.1.2.4 信号采集误差要求

模拟量采集传输过程中产生的误差应小于1‰。

5.4.1.2.5 系统时钟计时误差

系统时钟时间控制24h 内误差不超过±0.1‰,并能通过平台对系统时钟进行校准。

5.4.1.2.6 存储要求

数据采集仪应具备断电保护功能,断电后所存储数据不丢失。存储容量不低于16G,,能保存1 年及以上的分钟数据,可通过U 盘、存储卡导出数据。

5.4.1.3 应用软件子系统

5.4.1.3.1 数据展示

应能实时显示采集的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数据,以及与监控污染物排放相关的监测数据或统计数据,可以工况图、表格、折线和/或柱状图等方式表现。

5.4.1.3.2数据查询

应能查询实时数据、历史数据、异常报警记录等。

5.4.1.3.3多曲线比较

应能比较监控的设施运行参数数据、排放污染物、脱硫和脱硝效率、生产设施与治理设施关联参数(如:发电负荷与脱硫系统增压风机电流关联曲线)数据的小时(适合时)、日、月变化曲线,以及不同电厂同类指标的比较等。

5.4.1.3.4异动分析

应能对采集的数据进行预处理,筛除离群值、可疑值并能识别在设施非稳定运行状态下获得的值。

5.4.1.3.5工况核定

判定治理设施的投运、停运及运行状况,并核定运行状况有效或无效,以保证精确的统计治理设施的有关数据及核定监控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分析各种运行状况下监控参数数据的变化趋势。

5.4.1.3.6数据判定

利用监控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的关键参数、数据统计分析、数学模型等方法判定设施的运行状态和CEMS 监测数据的合理性。

5.4.1.3.7故障报警

应能针对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运行中出现的故障或异常情况进行实时预警和报警,并能记录和查询报警。对报警内容进行推送,跟踪报警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形成报警信息闭环管理。

5.4.1.3.8安全管理

应具有安全管理功能,操作人员需登录工号和密码后,才能进入控制界面。安全管理功能应至少为二级系统操作管理权限。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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