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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19-06-10 10:39

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

日前,安徽黄山印发《黄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黄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持续稳定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对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政〔2018〕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目标指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细颗粒物(PM2.5)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三)优化产业布局。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各区县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产业园产业园管委会(以下不再一一列出)负责落实〕

加快区域产业调整。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四)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两高”产业准入目录和产能总量控制政策措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严格落实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政策要求,大力推进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淘汰和转型升级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

(五)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根据国家规定,细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合规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以上工作任务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六)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七)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发展新动能,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积极支持培育节能环保企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掌握重大关键核心技术,促进大气治理重点技术装备等产业化发展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监测等新业态,积极培育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参与)

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八)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50.95万吨,总量较2015年减少2.68万吨,完成省下达的煤炭减量目标;对所有耗煤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消费等量置换或减量替代。对煤炭开采与洗选业、石油加工业、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等行业新增耗煤(电力行业除外),实施煤炭消费量1.5倍减量替代。非电行业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纯凝、抽凝燃煤电站。(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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