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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9-07-05 10:47

来源:蚌埠市人民政府

11、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推广使用电、天然气等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船舶。内河应采取禁限行等措施,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12、加强车用油品供应管理。2019年1月1日起,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油、柴油(市商务和外事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加强对储油库、加油(气)站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全年抽检150批次以上,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成品油零售许可证。加大高速公路、国省公路沿线、市内加油站点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满足车辆尾气处理系统的尿素需求。持续进行质量监督性抽查,全年抽检不少于20次,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商务和外事局配合)

1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强化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监督管理。2019年10月底前,建立实施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鼓励具备条件的柴油车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配合)

14、继续实施中心城区中重型货车限行措施。扩大限行区域,结合现有管控措施,既有道路设施优化行驶道路、分时规划路线等方式,严格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限行要求,加大查处力度,完善科技支撑。(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

15、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2019年6月底前,在市区主要路段建设两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并与国家、省级平台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推进重型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019年年底前,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对比分析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重点核查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的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蚌埠海关等参与)

16、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2019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排放标准,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内河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推动内河船舶改造,加强颗粒物排放控制,开展减少氮氧化物排放试点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船舶排放控制区和岸电建设。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落实排放控制区措施。2019 年 1月 1日起,大型内河船应使用符合新修订的船用燃料油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油;其他内河船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提高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率,2019年底前,我市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到港船舶基本完成受电设施改造,具备从码头受电能力。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蚌埠供电公司等配合)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8、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重点区域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牵头)。2019年7月1日起,市区建成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配合)。加强各类搅拌站污染整治,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在其它施工路段进行灰土拌合,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大城市清扫保洁力度。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9年底前,市建成区达到90%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全面清洗公交站台、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部位积尘浮尘,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区域进行重点清扫。(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牵头)持续加大对国省公路机扫力度,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日增加至少1次。(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20、持续开展三车联合执法整治力度。非密闭散装物料车、未冲洗带泥车辆严禁进入市区道路,完善散装物料运输车进城冲洗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市公安局负责西出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南出口、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负责东出口)

21、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原则上禁止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积极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环保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整治完成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露天矿山依法强制关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2、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到2019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持续加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力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农村及城市周边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落叶等。(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按职责负责)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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