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太原市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时间:2019-10-23 11:00

来源: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太原发布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文件要点如下:

1、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

2、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3、推荐处理措施

(1)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

(2)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

(3)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分离+吸附等技术;

(4)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

(5)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

(6)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

4、控制要求: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2kg/h的,除浓度稳定达标外,去除效率不能低于80%。

5、执行标准:

太原市重点行业VOCs治理、验收参照河北省DB13/2322-2016,未涉及指标执行大气综排GB16297-1996;无组织执行2019新标GB37822-2019.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