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1 11:01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
(二)明晰责任,落实压力传导机制。进一步落实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厘清、细化、压实责任。市级领导要落实帮包责任,深入一线,指导帮助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市直部门落实监管、服务、保障职责。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加大环保投入,加强控排减排。完善网格化管理,做实县区、乡镇(街)、社区(村)三级责任网格,明确村居散乱污排查、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实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三)依法依规,构建文明执法机制。加快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制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为规范执法提供法律支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常态化开展污染专项执法检查,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对事关企业生存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执法行为,注意研究政策、研究方法,多做政策解读和深入细致工作,防止工作简单化,坚决杜绝“一刀切”。
(四)严格奖惩,强化督导问责机制。建立市、县区、镇街三级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考核奖惩及问责办法,实行十天一通报、一月一兑现,一季一约谈。围绕解决落实不力、效率不高、违法违规等问题持续开展督查,对因工作不负责、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及其他严重影响空气质量的行为,从严问责。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广泛宣传,构建全民参与机制。大气污染防治是系统工程,必须全民参与、群策群力、全力以赴。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把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作为对标“四个意识”、检验担当作为的自觉行动。新闻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先进典型经验,做好大气政策解读,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曝光大气违法违规行为。发挥群团组织、教育部门资源平台优势,鼓励市民举报、投诉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凝聚社会各界智慧热情,形成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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