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7 09:57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11月25日,为更好地落实《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浙江省大气办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打赢蓝天保卫战”治气典型案例,委托省环境科学学会负责评估筛选工作,推出若干个效果显著、方法创新、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为各地治气工作提供示范。
11月25日,为更好地落实《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浙江省大气办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打赢蓝天保卫战”治气典型案例,委托省环境科学学会负责评估筛选工作,推出若干个效果显著、方法创新、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为各地治气工作提供示范。
浙江省大气办
关于公开征集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批治气典型案例的通知
为更好地落实《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省大气办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打赢蓝天保卫战”治气典型案例,委托省环境科学学会负责评估筛选工作,推出若干个效果显著、方法创新、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案例,为各地治气工作提供示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征集范围和要求
(一)案例征集对象为省内各类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和工业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二)案例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和生态环境政策;
2.技术经济合理,工艺设备成熟;
3.创新性强,在细分领域内的省内首例或首批次应用;
4.示范性强,可在适用领域内广泛推广实施;
5.原则上应为2018年7月以后在我省部署实施的项目。
(三)案例主要内容包括:
固定源污染治理:各类锅炉和炉窑的烟气排放控制、VOCs治理(源头削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等。
移动源污染治理:机动车船尾气催化净化、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岸电等电能替代项目等。
面源污染治理:面源VOCs治理、工地矿山堆场道路等扬尘治理、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等。
工业园区综合整治:集中式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配套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监测监控等。
二、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或自行申报。各设区市、县大气办(生态环境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或相关单位和企业根据征集范围和要求自行申报。
(二)专家评审。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申报案例进行实地调研和复核。
(三)案例审定。省大气办依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审定。
三、案例用途
省大气办和环境学会将对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开展宣传推广。
四、其他事项
(一)要高度重视,对报送的典型案例严格把关,注重案例的典型性、代表性和推广性。
(二)请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案例电子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以市、县大气办(或生态环境部门)名义(组织推荐)报送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或单位和企业自行报送(自愿申报),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省大气办 王泽华;电话:0571-28172887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窦颖,钱东升;电话:0571-87996820,0571-87999879;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313室
附件: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第一批治气典型案例申报(推荐)表
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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