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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布支持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融资服务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12-03 09:56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处罚措施:对违规使用资金、恶意骗取资金、贷款逾期或违约的借款企业给予信用降等、名单除名、借款追回等处罚。

六、加强领导与服务保障

(一)日常工作机制。上海产业绿贷融资服务咨询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日常工作委托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承担,主要负责政策咨询服务、企业资格推荐预审、项目组织申报、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每年2月底和8月底向委员会汇总报告产业绿贷融资服务情况。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联络会商机制。市经济信息化委节能和综合利用处是上海产业绿贷综合性融资服务平台协同运作的牵头处室,负责组织推进和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为平台有效运作提供各项工作保障。平台各相关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定期会商,沟通联络平台运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有效期为2019年10月至2024年10月,实施过程当中将视情进一步完善重点服务领域、融资支持和配套措施以及服务保障能力。

附件:

1.“上海产业绿贷”融资需求申请表

2.借款申请流程图

3.借款申请材料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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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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