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31 15:09
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
日前,唐山市古治区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1月份古冶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通知,详情如下:
2020年1月份古冶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
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古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古冶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1月份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方案》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我区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目标
2020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年、关键年,依法治理、精准治理、科学治理改善空气质量为古冶区退出“后二十”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完成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
二、管控时限
2020年1月1日0时至1月31日24时。
三、管控原则
(一)涉及行业的所有企业纳入停限产清单,要明确到具体企业、具体装备、具体时间段和限产产量,每家企业明确监管单位、责任领导和监管人员。其他管控措施要逐一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二)当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市环保指挥中心采取加严管控措施时,减排程度不同的,从严执行。
(三)纳入省第一批正面清单的企业在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不进行停限产管控(我区共涉及7家企业: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河北集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必优(唐山)实业有限公司、唐山市唐厦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唐山宝兴金属线材有限公司、唐山汇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古冶区汉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四、管控要求
(一)工业企业减排
1.钢铁行业。
不锈钢、春兴、国义3家钢铁企业烧结、球团装备、石灰窑、高炉具体停产装备要求按照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业源清单》“钢铁企业第二阶段减排措施”执行。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1#132m2烧结机停产,2020年1月29日-2020年1月31日2#265m2烧结机停产,1#、2#450m3高炉停产。
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1#烧结机停产,预警期间1#、2#烧结机停产,2020年1月16日12:00至1月31日24:00竖炉停产,预警期间:竖炉停产。1#、2#石灰窑停产,预警期间1#、2#、3#、4#石灰窑停产。2020年1月1日0:00至2020年1月20日24:00 ,1#高炉停产,2020年1月21日0:00至1月31日24:00,2#高炉停产。
唐山国义特种钢铁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0:00至2020年1月15日24:00,3#烧结机停产,2020年1月1日0:00至2020年1月31日24:00,预警期间3#烧结机停产,2020年1月2日0:00至2020年1月31日24:00,1#竖炉停产。1#、2#180m3白灰窑停产,1#、2#、3#300m3白灰窑停产。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2.焦化行业。
4家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40小时以上,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停止湿熄焦作业。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3.水泥熟料行业。
六九水泥停产,冀东三友水泥一线日产2500吨停产,启新水泥按照协同处置污泥的最低生产负荷(熟料日产量低于2700吨),燕南水泥按照75%生产负荷生产(回转窑投料量每小时210吨)。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4.其他行业。
(1)全区未完成整治的煤场料场停产。
牵头部门:各乡镇街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采石场及所属采面和破碎车间停产(经市、区政府批准同意生产的除外)。
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街
(二)扬尘治理。
1.强化建筑扬尘治理。建成区内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停工前,修复破损围挡,确保遮挡严实,对拒不执行者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非作业区域裸露地面进行完全苫盖或喷洒结壳剂,确保不起尘。区扬尘办加强督导力度,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实施全覆盖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到位。
牵头部门:区扬尘办、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2.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增加辖区主次干道、辅路、背街小巷的湿扫频次;及时清运小区内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随满随清。加强外环路的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外环线管理处
3.国省干道扬尘整治。全区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每日至少清扫1次,清扫过程确保不起尘;治超站严查上路行驶的运载散煤、砂石料等易飘洒散装物车辆,确保严密苫盖。
牵头部门:区交通局
责任单位:交警四大队、住建局
4.城区及周边建筑垃圾清运。清运建筑垃圾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限值要求,装卸过程要全程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过程要采取密闭措施;清运完成后,对原场地采取喷洒结壳剂等有效抑尘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采取苫盖等有效抑尘措施,避免扬尘。
牵头部门:住建局(区扬尘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
(三)移动源管控措施。
1.落实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禁行。交警四大队负责禁止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和国II及以下客车驶入城区,上路行驶的载货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倒查相关企业。交通局加大对钢铁、焦化、水泥、电力重点用车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物料;生态环境分局通过钢铁和焦化7家企业门禁系统,发现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的及时通报交通部门按照《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严肃处理,追究企业主体责任。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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