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时间:2020-01-09 13:54

来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提高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水平,加强VOCs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11号)的相关要求,我站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9年12月9日

12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