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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复工指南来了!上海发布17条复工要求和举措

时间:2020-02-20 11:10

来源:上海市经信委

12、强化应急处置管理。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细化员工发烧、干咳或呼吸困难等情况的应急处置方案,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13、落实督查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明察暗访,狠抓督促落实。要实施每日安全风险研判和通报制度,建立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台账,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按时如实向区经信部门、园区管委会和街镇报送相关情况。要建立与街镇、社区等属地管理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发现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加强群防群控、联防联控。

四、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

14、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属地管理,各区对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区和企业要严格落实“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尽职尽责。

15、落实各区属地责任。各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6、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须制定专项防疫工作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落实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必要时采取封闭式管理措施,并及时上报防疫信息。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7、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巡视巡查,强化消防、反恐以及生产安全的风险预判和隐患排查,落实仓库、车间、物流等重点部位预防和整改措施。企业应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过劳作业和不顾安全的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发生。

各区经济信息化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情况,细化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复工复产有序安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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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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