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19 09:29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三)宣教处会同宣传中心根据计划组织相关处室和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并通过调度、协调、指导等措施积极推进。根据实际需要对出现的问题或情况科学分析、研判,及时请示和报告,确保顺利完成。
(四)对重点任务要提高宣传标准、完善宣传质量、强化宣传力度。好的成果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向各类国家级媒体积极推荐宣传。
(五)定期组织阶段总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宣传措施。年底前对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好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
编辑:王媛媛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