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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印发《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

时间:2020-04-10 09:39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6.移动源使用移动源的企业严格移动源使用管理,建立移动源使用管理台账,规范移动源油品使用、车用尿素使用、排放检测、车辆维护保养等各个环节,确保使用的车(机)符合排放阶段相关要求并达标排放。签订绿色运输承诺书,逐步提高清洁运输比例。制定重污染天气运输车辆应急响应方案。

7.其他污染物企业全面梳理污染物种类,针对其他类型(热污染、光污染等)污染物提出包括源头预防、工艺改进、管理提升、末端治理等污染治理和排放控制措施。

9.规范化排污口企业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建设规范化排污口。已建设排污口的企业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号),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企业各类排放口需规范设置图形标志牌,标志牌的设置参考生态环境部《<环保图形标志>(GB15562.1-1995)和<环保图形标志>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10.自动监控设备企业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有效管理,保证设备稳定运行、监控数据有效传输。具体包括:规范建设自动监控设备站房,确保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建立和完善自动监控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章;对符合要求的第三方运营单位日常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提出自动监控设备故障时手工监测数据上报的管理要求;对监控数据传输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发现异常数据及时报告、查找原因、实施整改。

11.用电监管设备企业按照《河南省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安装用电监管设备,确保用电监管设备正常运行和维护,用电监管数据真实、有效、规范传输。

12.门禁监控系统企业按照《河南省大宗物料运输企业管控门禁系统联网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安装门禁监控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监控数据真实、有效、规范传输。

(四)环境应急管理

1.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等。通过排查对隐患进行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根据隐患排查和分级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开展隐患治理。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企业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执行备案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对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依照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厂区环境管理企业厂区内无明显异味,无明显扬尘,无明显废液滩积;物料、废弃物、产品等规范堆存,标识清楚;生产设施或厂房、设备、管道等无明显积尘或污物堆存;厂区道路、物料堆场、裸露的土地硬化或绿化。

(六)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省、省辖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对照总体目标任务和时限细化分解,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攻坚任务。

四、企业自评与持续改进

企业建立环境规范化管理绩效评定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规范化管理自评,验证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纳入下一周期的环境管理提升计划中。

五、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标准对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将企业开展环境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结果,作为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资金扶持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环境管理规范的重点排污单位列入年度执法“无打扰”企业清单;对环境管理比较规范的非重点排污单位列入“双随机”检查,减少检查频次;对不符合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的企业,强化监管,督促整改,构成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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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 E20网友 2020-04-1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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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20网友 2020-04-17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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