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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布市级第三批绿色工厂名单

时间:2020-05-27 10:31

来源:重庆市经信委

近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关于公布重庆市市级第三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的通知》,本次入选的市级绿色工厂为32家,《通知》还表示各市级绿色工厂要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引导本地区的园区、工厂绿色化转型,不断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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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级第三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产业园区,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全市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发展,按照《重庆市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组织开展市级第三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节能〔2020〕3号),我委组织开展了市级第三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推荐工作。经申报单位自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初审及推荐、专家论证、公示等环节,确定了蓝月亮(重庆)有限公司等32家市级第三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示范引领

各市级绿色工厂要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加强宣传推广,积极引导本地区的园区、工厂绿色化转型,不断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二、加强信息报送

各市级绿色工厂要在每年12月底总结示范进展情况,并书面报告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区县经济信息部门每年底在总结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示范成效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节能处)。

三、实行动态管理

我委将每三年组织对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复审一次。各市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要总结三年来绿色制造体系管理和运行情况,编制自评价报告提交所在地区县经济信息部门初审。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将审查通过的绿色园区和绿色工厂连同自评价报告报送我委。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后公布复审结果,对于未通过复审的,取消市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称号。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5月19日

重庆市第三批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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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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