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30 11:39
来源:生态环境部
11月30日上午10点,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邱启文介绍我国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标志性举措。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邱启文司长,介绍我国禁止洋垃圾入境及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今天的发布会,采用视频连线方式举行。
下面,我先介绍几项我部重点工作。
一、有效应对秋冬季污染天气
进入秋冬季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增加、区域传输等综合性因素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了数次空气污染过程。各地密切配合,开展联防联控,按照预测预报结果启动预警,采取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污染排放,区域实际污染程度较预测普遍减轻一个等级,达到重度的污染过程较去年次数大幅减少,程度减轻。
从污染过程的次数看,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截至11月26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比2019年同期增加1次,属于正常波动范围。但今年6次污染过程中,只有2次是重污染过程(有城市出现重污染),其余4次为轻至中度污染。2019年同期出现的5次污染过程中,有4次是重污染过程,1次为轻至中度污染。今年的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从污染程度看,去年5次污染过程PM2.5日均值的峰值浓度平均值为182微克/立方米,今年6次污染过程峰值浓度平均值为167微克/立方米,今年比去年下降8.2%。
10月1日至11月26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的天数为445天,比2019年同期减少94天,减少17.4%;比2015年同期减少231天,减少34.2%。优良天数增加了9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2.1%,比2019年同期升高了5.9个百分点;比2015年同期升高了14.8个百分点。
今年秋冬季,随着复工复产不断推进,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达到年度峰值。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过程,11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区域预警提示信息。各相关省市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共有52个城市启动预警,其中49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3个城市启动黄色预警。各预警城市按照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根据各企业绩效分级水平,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努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生态环境部派驻各城市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对各地重污染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帮扶。据初步统计,11月中旬预警期间,监督帮扶工作组共检查减排清单内企业2407家,发现有167家企业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474家企业未制定或修订“一厂一策”应急减排预案,38家企业预案不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要求。其中,山西吕梁和河南开封两个城市问题比较突出,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2.5%和20.5%。
为做好秋冬季群众清洁取暖保障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监督帮扶工作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改造及燃气保供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同时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平台等渠道,对反映农村供暖保障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派工作组现场核实情况,驻点督促、协调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从过去五年来看,12月污染通常比10月、11月要重,不排除再次出现重污染过程的可能性。生态环境部将会同中国气象局及相关省市加强形势研判,全力做到精准预测预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应对。
二、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进一步规范环评分类管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名录》修订尽可能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对应,遵循了三个原则:一是聚焦重点,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严格把关;二是宜简则简,对环境影响因子单一、环境治理措施成熟、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做适当简化调整;三是制度衔接,对可以通过排污许可登记监管的,名录中不再要求填报环评登记表。
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涵盖了我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做到了前后政策无缝衔接,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制度化。
新的《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门将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评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环评制度的效力和活力。
三、印发第二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近期,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健康委印发了第二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名录》收录了18种/类化学品,包含:苯和邻甲苯胺等确定的人类致癌物、全氟辛酸(PFOA)和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铊及铊化合物等重金属类物质等。
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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