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生态环境部通报1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时间:2021-02-24 09:36

来源: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23日向媒体通报了2021年1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地表水

总体情况

2021年1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2.7%,同比上升4.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3%,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图1  2021年1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图1 2021年1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2021年1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5%,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4%,同比下降2.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西北诸河、西南诸河、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黄河流域水质良好,辽河、淮河、海河和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2  2021年1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图2 2021年1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重要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2021年1月,监测的174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76.4%,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4%,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162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4个,占2.5%;轻度富营养的31个,占19.1%;其余湖(库)为贫营养或中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丹江口水库和洱海均为优、中营养;白洋淀为良好、中营养。与去年同期相比,白洋淀水质和营养状态均有所好转,巢湖水质有所下降、营养状态无明显变化;太湖、滇池、丹江口水库、洱海水质和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2021年1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阿勒泰地区、柳州和林芝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吕梁、泰安和邯郸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详细见附表1~附表2。

环境空气

2021年1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7%,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6%;PM10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5%;O3浓度为8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4%;SO2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1%;CO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

图3  2021年1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3 2021年1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各级别天数比例


图4  2021年1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图4 2021年1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六项指标浓度及同比变化

1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49.4%,同比上升26.0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1.0%。北京市1月优良天数比例为77.4%,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7%。

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6%,同比上升9.8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7%。

汾渭平原11个城市1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1.0%,同比上升29.6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40.5%。

1月,168个重点城市中,菏泽、南阳和济宁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20名);拉萨、舟山和福州市等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20名),见附表3

附表1:2021年1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图片

附表2:2021年1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

附表3:2021年1月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和后20位城市名单

图片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