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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频繁通报,背后蕴藏哪些产业风险与机遇?

时间:2021-05-12 09:29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易君仁

近来,正在进行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开披露多起案例,涉及污泥处理处置、管网、垃圾焚烧、农村污水、工业废水等多个领域,为环境产业敲响了警钟。本轮督察尚未收尾,就已经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针对部分通报案例,尝试揭示其背后的行业现象,分析暗藏的产业风险与发展机遇,希望为环境产业同仁提供参考。

“去哪里”依然是“污泥处理处置”的难题

目前市政污泥年产量超过5000万吨(含水率80%),无害化处理率仅67%左右,无害化处置率在30%-40%左右,污泥的后端出路问题依然不容乐观。而污泥的处理处置也一直是环保督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在2019年、2020年第二轮前两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污泥问题都是各督察组关注的重点,多地因违规处置生活污泥被督察组点名批评。

在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第四批8个典型案例中,“辽宁省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不力”,受到广泛关注。

通报显示,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朝阳市开展现场督察发现,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大量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自2019年9月开始,朝阳市紧急委托三家企业应急处置新产生污泥和临时堆存污泥。其中辽宁瑞博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处置新产生污泥,日均处理污泥量80余吨,不足每日新产生污泥量的一半;朝阳山水东鑫水泥有限公司、喀左丛元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水泥企业负责处置临时堆存污泥,累计处置污泥仅4.5万吨,且两家企业至今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也未按照国家有关工艺规范要求对生产设备进行改造。相关责任部门没有对污泥处置过程实施有效监管,应急处置演变成长期违法处置。

这一案例的背后,影射出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日益提升,污泥产量也相应增加。但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却依然是年年喊,年年有。

污泥作为污水处理的副产物,一直被轻视,“重水轻泥”的现象普遍存在。污泥处置是城市污水处理的“最后一公里”,如处理处置不当,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在目前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下,污泥处置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这滋生了种种社会矛盾纠纷,成为当下社会的一大顽疾。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通报中,总结该案例中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严重滞后、大量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存、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这也是我国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存在的几个普遍现象。

此前,中国水网曾报道过,四川崇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四川宏佳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将6900余吨含重金属的污泥,在没有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倾倒在废弃沙坑内。污泥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已经严重威胁着我国环境治理的效果。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学院副院长、低碳水环境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洪臣曾在E20环境平台主办的上海水业战略论坛上指出,他近年来考察了许多污水处理厂,可以明显感觉到,威胁污水厂稳定运营的第一大因素就是污泥没有出路(详情点击:王洪臣: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营,需要破解政策难题)。

可见,污泥要去哪里,依然是一个急需要关注、正式和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在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通报了辽宁省沈阳市“祝家污泥”违法堆存问题后。E20就曾与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家环境保护技术管理与评估工程技术中心在北京举办了专家论证会,专家指出,地方政府是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关于污泥的去向,地方政府需要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推动污泥行业的健康发展。首先政府需要明确自身责任主体地位。其次,要加大环保督察力度,开展污泥专项督查。第三,地方政府要制定污泥专项规划。第四,明确污泥定价问题。第五,明确污泥去向(详情点击:特许经营模式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责任该如何划分?)。E20研究院指出,污泥目前的主要出路为厌氧消化后的沼气利用和土地利用,好氧发酵后的土地利用,以及污泥干化脱水后的焚烧处置。由于污泥农用受政策限制,目前污泥的土地利用仍然以园林绿化用土、盐碱地修复等为主。

值得注意的是,污泥处理处置监管趋严且形成常态化,此外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整体规划下,污泥的处理处置后端出路问题仍需从政策层面予以高度重视,包括但不限于目前存量污泥的无害化妥善处置,以及污泥处理设施的补短板建设,还包括污泥处理处置新技术的研发与技术突破等。

要加强管网建设和维护方面的投入

“每天超过50万吨生活污水未收集直排入城市河道、湖泊和赣江”、“全市管网建设和改造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边查边整、修修补补,整改效果差”,5月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典型案例,对江西省南昌市委、市政府提出严肃批评。

2021年4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西省南昌市发现,南昌市有关部门对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重视不够,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整改工作不彻底,污水管网排查整治滞后;统筹谋划不周,推进实施不力,大量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排入环境,黑臭水体呈反弹趋势,雨污混流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

2020年是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大考之年,根据“水十条”中的要求,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本例中,南昌市黑臭水体反弹、河道断面不达标等问题突出显然由于污水直排或溢流等因素造成,而症结仍在于管网。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通报中,提到,南昌大量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且雨水混入污水管网,导致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普遍偏低,影响污水处理厂治污能力发挥。甚至算得上是清水进清水出。

而污染物收集处理率低,也是我们目前污水处理必须要高度重视的问题。据王洪臣教授介绍,2018年,我国城镇人口以8.3亿计,假设人口污染物当量80克COD,实际城镇污水处理量587.6(497+90.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厂进水年平均COD 280 mg/L,粗算只有67%的污染物被收集到处理厂进行了处理;如果人口当量按照120克COD计,则粗算仅有45%污染物被收集到处理厂,一多半污染物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详情点击:王洪臣:城镇污水处理要回归问题本质,精准提质增效)。

行业内常说的一句话是“黑臭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关键是排口,核心是管网。”排水管网看不见,摸不着,但存在的问题却很突出,要真正做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

E20研究院指出,当前雨污管网修建不足及维护不到位的问题仍是全国大部分地区黑臭水体的主要成因之一。

针对污染物收集处理率低,应优先实施投入不大但效果明显的提质增效措施,如在对管网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纠正管网的错接、混接、漏接,把直排的污水接入处理厂;对超负荷污水处理设施予以改扩建,提高现有设施处理能力;采取低投入对策降低合流制溢流。另外一些提质增效对策投入大、工期长,需要从长计议,系统规划、逐步实施,是久久为功的事情,如建设绿色基础设施(海绵),控制溢流污染;建设溢流控制设施,提高截留倍数;控制管道的入流/入渗。

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中重点强调了“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已达到95%以上,但管网一直是我国污水处理中的短板,管网覆盖不足、漏损、客水挤占管网、错接混接、溢流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也正是我国污水处理率高但污水收集处理率仍比较低,黑臭水体频发的主要原因。虽然制定了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但管网问题并非短时间能解决,需要地方政府足够的重视,加强管网建设和维护方面的投入,久久为功,探索适合本地的管网解决之策。

垃圾焚烧项目建设严重滞后存量填埋设施环境风险日益突出

“计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迟迟未建成,每天数百吨生活垃圾就地焚烧”、“应该取缔的小型垃圾焚烧炉长期未取缔”、“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管理不规范,处理废水通过雨水沟直排”,5月6日,生态环境部对第四批8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对湖南省湘西州委、州政府提出严厉批评。

2021年4月,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湘西州)政府进行现场督察发现,该州计划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迟迟未建成,每天数百吨生活垃圾就地焚烧,监督管理工作不严不实,应该取缔的小型垃圾焚烧炉长期未取缔,全州生活垃圾处理远远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257号)要求,“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要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适度超前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到 2023 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湘西州常住人口260余万人,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2000余吨。目前,全州垃圾安全处理主要依靠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总设计能力1520吨/日,实际填埋1000吨/日左右。全州乡镇垃圾转运站仅建成9个,远不能满足需要。垃圾收集转运能力严重不足,全州大多数乡镇生活垃圾通过小型焚烧炉处理。

E20研究院分析,按照补短板要求,湘西州可以跨区域统筹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且应逐步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湘西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长期低于产生量,缺口较大。如确因当地人口稀疏、垃圾产生量少、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设施,经技术评估论证后,也可开展分散式、小型化焚烧处理设施试点示范。但湘西州焚烧处理设施迟迟未建成,每日数百吨生活垃圾就地焚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就地焚烧已经触及法律底线。

由于历史和人为等因素,全国存在着数量巨大的简易填埋场或非正规填埋场,这些垃圾填埋场存在垃圾裸露堆放、产生大量的蚊虫、垃圾渗滤液污染严重和污染气体随意排放等问题,对土壤、地下水等造成严重污染威胁,以及填埋气体不规律聚集导致爆炸隐患等,因此简易或非正规的存量填埋场治理,迫在眉睫。

督查组在湘西州就发现了当地垃圾填埋场运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古丈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防渗不到位,部分渗滤液从底部雨水排口流出;花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管理不规范,处理废水通过雨水沟直排,渗滤液调节池覆膜上的雨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化学需氧量浓度达576毫克/升,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浓度限值的4.76倍。

无独有偶,2021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督察发现,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每日产生量约150立方米,而渗滤液处理站实际处理能力仅为120立方米/日,多余部分只能回喷至垃圾场。2021年1月25日,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检查发现,该处理场部分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外环境。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渗滤液COD浓度为542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132毫克/升,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的53.2倍和4.3倍。

针对该现象,E20研究院认为,近年来虽然全国各地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升,处理缺口正在逐渐缩小,但存量填埋设施的环境问题日益显现,已然成为生态环境新的风险点。特别是渗滤液处理不达标、防渗系统薄弱、日常作业不规范等环境隐患突出,对周边环境构成潜在威胁。一些填埋设施库容渐满、服务年限陆续到期,改造难度大成本高成为推进封场整治的主要制约因素。对此,应充分做好渗滤液的收集导排、填埋气收集处理等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填埋设施的封场治理。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周强也在“2018(第十二届)固废战略论坛”上表示,因操作简单、处理成本较低,卫生填埋作为生活垃圾处置的主要手段,被广泛采用。尤其是2005年以后,我国垃圾填埋场的数量逐年增长。强监管之下,全国大量非正规填埋场的改造升级、存量垃圾整治迫在眉睫(详情点击:通源环境周强:垃圾填埋、危废处置产业中“通源”足迹)。

深圳合续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李文生在2019固废战略论坛上表示,生活垃圾分散式处理一直没有规模化的应用,也没有被产业所看到、重视或认可,主要原因是没有成熟可用的产品。传统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一般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收集、转运的成本过高导致地方政府支付能力难以维系,同时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致使填埋场使用寿命缩短,面临改、扩建以及重新选址等困难,大型垃圾发电厂的投资建设也只适用于极少数像江苏、山东等人口密集的县城。更多的相对分散的居住区域没有更好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分散式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生活垃圾分散式处理也因此一直没有实现(详情点击:合续环境李文生:改变乡镇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模式,是政府期待的更好选择)。

农村污水项目频“晒太阳”,仍是“十四五”产业聚焦热点

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中都提到农村改厕和污水处理设施等问题,但当前农村污水治理工作仍不容乐观。4月24日,督察组成员来到河南省“国家级文明村“河口村与三门峡市的“美丽乡村示范村”霍村发现,河口村与霍村两处污水处理站不同程度存在设施年久失修、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厌氧水解池、塔式生态滤池、生态植物塘间的连通管道被杂物堵塞,无法正常发挥水质净化作用。

污水设施“晒太阳”的现象让“文明村”与“示范村”面临着尴尬局面。

这并不是个别案例,中国水网曾多次报道过农村污水设施闲置事件。村镇污水看似蓝海市场,充满机遇,但农村污水治理的推进过程一直存在着行业矛盾,管网建设不到位、污水厂晒太阳、运营缺乏专业管控等现象的存在,均制约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效果的达成。

究其原因,E20研究院分析认为,由于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农村人口出现季节性波动,节假日等人口聚集而平时人口外流。这就造成了一部分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处理水量远达不到设计水量。另外,由于城乡经济状况的差异,农村污水处理价费机制仍未有效建立,虽然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绿色价格机制的文件中(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提到要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但目前仍然进展缓慢。基于上述原因,农村污水治理中普遍存在设施建设不到位或维护不到位(晒太阳)的现象。

在该案例中,河口村和霍村的两处污水处理站是用2011年、2012年中央农村环保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所建,由社区负责运行,设计日处理生活污水分别为200吨和150吨,实际处理水量约为30吨和20吨,处理水量远不达设计标准。

此外,河口村和霍村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进行卫生厕所改造。在霍村,距离污水处理设施稍远、生活污水没有接入污水处理站的一些村民,虽然在家里建了卫生厕所、化粪池,也饱受厕排污水何处去的困扰。村民表示,村里会每两到三个月清运一次没有接入人工湿地的村民的厕排污水。但督察人员在霍村调查时,有的老人反映并没有人来帮助处理厕排污水。

王洪臣曾表示,探讨农村污水治理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将改厕,收集,处理放到一起考虑。技术研发及工艺选择,也要遵循‘能在农村天天正常运行’的原则(详情点击:王洪臣:能简单地天天正常运行着的,才是农村污水处理的主流技术)。

在国家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 “十四五”时期农村污水治理仍将是行业关注的热点。但各地如何因地制宜的做好相关规划,选取经济合理的治理技术,以及如何有效的建立起价费机制,仍然是农村污水治理中的重点和难点。

工业废水处理需求凸显,“零排放”等技术挑战大

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介绍,在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存在诸多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其中,比较受关注的就有工业企业违法超标排放废水,篡改检测数据或数据造假等现象。

如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简称“天瑞焦化”)建成投产的100万吨捣固焦改建项目,号称国内生产技术工艺设计最先进、环保设施配套最完善的项目。按项目建设审批要求,天瑞焦化的废水应实现“零排放”。

但督察人员暗查发现,天瑞焦化厂区东北角围墙处排水口有污水排放,排水明显发黑,表面存在大量油污,焦油气味十分明显。检测结果显示,外排污水COD、氨氮、氰化物浓度分别超标0.5倍、3.5倍、1.4倍,其废水处理站运行手工记录存在字迹雷同、数据照抄、记录造假等现象。

在环保督察日趋严格的背景下,环保搞不好的企业,将会面临非常严峻的危机,有的企业甚至因此而关停。而从本轮督察组通报的案例也可以看出,环境治理的力度以及督察的重点。

在我国供给侧改革之后,工业企业的利润空间很大,发展前景很好,而真正制约工业行业发展的,就在于环保因素。

今年,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工程,并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鼓励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提高重复利用率,如何将城镇污水与工业用水更好的统筹,如何破解零排放的技术难点,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问题。

对此,中国水网曾采访过多位环保企业家,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涛认为,工业废水领域涉及门类众多,市场容量很大,同时工业水处理基本上每个细分行业都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处理技术方案,每一项目又要有不同的工艺设计,技术壁垒很高,这对企业的技术核心能力、运营能力和专业性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详情点击:天地人谢涛:以技术带动服务,工业水市场大有可为)。

倍杰特董事长权秋红在接受中国水网采访时曾指出,在污染治理方面,中国可以借鉴国外的很多技术,但是在资源化方面,国际上没有太多可以模仿,现在再生水领域唯一的技术是双膜,可以做到回用50%-60%,但是在膜市场即将疯狂增长的同时,紧接着的问题就是工业领域浓盐水处理、零排放的技术瓶颈,这对行业带来极大的挑战。

如今环保已经不再是工业企业的负担,而是企业最为核心的竞争力。谁的环保搞得好,谁的发展才会越长远。而助力工业企业解决环保难题,也成为众多环保企业应该看到的巨大市场空间,以及发力的重点方向。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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