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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时间:2021-05-12 11:02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加快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已入选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创建的许昌、安阳、郑州、济源等市(示范区)加快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优化路网结构布局。加快推进高速公路 13445 工程,着力实施普通干线公路“畅通畅连”工程,畅通 G107、G310 等国道主干路、瓶颈路,畅连高速公路出入口、高铁站、主要景区等重要节点。加快国省道市区段绕行改道项目建设,打通绕城公路,分流入城重型货运车辆,减少汽车尾气、道路扬尘对市区空气环境的影响。依托沿黄、安罗等高速公路,优化重型车辆快速过境通道,缓解连霍、京港澳等重点路段车流量。(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3. 强化新生产车辆达标排放监管。根据《河南省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2021 年 7 月 1 日起,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GB17691-2018)》6a 阶段标准要求。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开展注册登记环节随车清单核验。严格销售环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要求。强化新生产车(机)达标排放监管,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系族年度抽检率达到 80%以上。(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郑州海关参与,各级政府配合落实)

14. 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 。加大路检路查和入户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路检路查执法检查站点建设管理。2021 年 10 月底前,相关省辖市力争完成国省道入省口路检路查点位标准化设置。(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加快推进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建立运输车辆、厂内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台账,完善大宗物料运输管控平台,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运输管控措施。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 26 个行业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门禁系统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公安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推进 I/M 制度落地实施。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M 站及 I 站通过省级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及省级机动车环保监测检测系统完成 M 站及 I 站数据交互,严格按照《汽车排放检验机构和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数据交换规范》设置数据交互技术格式。(省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强化排放检验机构管理。采用现场抽检、排放检测设备测试、比对实验、暗访暗查、远程监控等方式,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推进排放检测行业差异化管理,对于专业水平高、管理规范的排放检验机构实施免打扰监管。(省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强化高排放柴油货车禁行区管控。全力推进“河南电子通行证一体化平台”建设应用,加大电子警察、卡口系统建设力度,实现省辖市城市建成区货车入市通行证网上申领全覆盖。对无入市通行证、违法通行的重型柴油货车、生态环境部门抄告的国三及以下等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和监督抽测发现抄告的超标排放车辆,利用“河南电子通行证一体化平台”,加强超标排放车辆通行监管。(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5. 加快车(机)结构升级。2021 年年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省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商务厅、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编制《河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实施意见》,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发展政策措施,印发《河南省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方案》,推动全省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化。除保留部分应急车辆及新能源汽车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情况外,新增及更新公交车、出租车(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应全部为新能源汽车。各省辖市新增及更新环卫车辆应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城市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95%。全省新增、更新公务车辆原则上全部为新能源汽车。民用运输机场除消防、救护、除冰雪、加油、应急保障及新能源汽车技术不能满足情况外,新增及更新场内用车电动化比例原则上达到 100%。郑州市市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全部实现电动化。加快推进港口码头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和公交市政等车辆集中停放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事管局、机场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16.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力争 2021 年年底前,累计完成 20 万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任务;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及定位系统安装工作,确保完成信息采集的机械排放检测及定位系统安装全覆盖;组织开展矿山及企业内部车(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矿山进行摸排,对矿山及企业内保有的车(机)进行信息采集、排放检测,推进高排放车(机)新能源替代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四)优化调整用地和农业投入结构,强化面源污染管控

17. 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聚焦“五年增绿山川平原,十年建成森林河南”目标,坚持把增绿增质增效作为主攻方向,高质量推进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进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和庭院花园化,大力挖掘增绿潜力,精准实施造林。2021 年年底,全省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6.5%以上,力争 2200 个社区达到绿色社区要求,全省完成造林 249 万亩、森林抚育 177 万亩。(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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