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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拟分拆子公司国联环科至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1-08-30 11:24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彤整理

近日,华光环能(600475.SH)发布公告,拟其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华光环能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国联环科的控制权。

近日,华光环能(600475.SH)发布公告,拟其控股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环科”)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华光环能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国联环科的控制权。

据中国固废网了解,华光环能本次要拆分所属子公司国联环科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公司环保综合服务下污泥藻泥的环保运营及系统集成业务的运营载体,与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着高度的业务独立性。

华光环能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国联环科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公司和国联环科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华光环能和国联环科各自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各自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华光环能和国联环科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国联环科不存在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华光环能不存在占用、支配国联环科的资产或干预国联环科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本次分拆后,华光环能和国联环科将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的相互独立。

本次分拆后,国联环科可以针对其自身业务建立更加合适及灵活的业务管理及发展模式,而华光环能也可以更加聚焦自身其他业务的发展,降低多元化经营带来的管理成本。华光环能和国联环科聚焦各自主营业务,可以推动各自业务更加迅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本次分拆符合《分拆规定》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可行性。

根据华光环能披露的年度报告,华光环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3.13 亿元、4.06 亿元、4.82 亿元,符合“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根据国联环科的财务数据,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国联环科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后,华光环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累计为 11.31 亿元,不低于 6 亿元。

截至当前,华光环能持有国联环科58.44%的股份,为国联环科的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资委为华光环能实际控制人并通过华光环能间接控制国联环科,故无锡市国资委为国联环科的实际控制人。

据中国固废网了解,国联环科早在2015年11月在新三板挂牌上市。2019年12月11日完成新三板摘牌。

在2019年12月,华光环能便对外宣布,华光环能拟将污泥业务相关资产全部增资注入国联环科。国联环科在新三板挂牌4年多,上市公司在其摘牌不足半月即分拆业务注入全部污泥资产,引发了市场对其即将分拆上市的猜想。

对此,华光环能回应: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将业务相互独立出来,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各自业务的发展。将业务分拆出来之后,对于整体母公司来说,能够比较好地专注某一类业务,也可以让盈利的业务集中到某一领域,从而实现对整个资本市场的推动。

2021年3月,华光环能对外公告称,下属控股子公司国联环科拟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生态”)、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长江生态通过现金、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国联环科公司增资1.08亿元,其中1866.76万元计入国联环科的实收资本,8960.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长江生态对国联环科的持股比例为17.05%;三峡资本通过现金、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国联环科增资人民币5412.79万元,其中933.24万元计入国联环科的实收资本,4479.5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三峡资本对国联环科的持股比例为8.53%。

增资后,长江生态、三峡资本合计持有国联环科25.58%股权,华光环能持股比例由78.52%变更为58.44%。

2021年4月19日,华光环能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科业务发展需要,推动公司在污泥处置领域内的技术创新、产业拓展,发挥资本市场规范治理运作及拓宽融资渠道等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公司及国联环科共同发展,董事会拟授权公司及国联环科管理层启动国联环科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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