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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污进行时——从专项行动看臭氧攻坚

时间:2021-09-10 09:28

来源:亚洲清洁空气中心

在治理措施上,各地行动方案普遍着重于臭氧前体物之一的VOCs。这些措施更侧重于加强监管和执法检查行动,覆盖了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及油品储运销等VOCs主要排放行业。

以山西晋城为例,加强VOCs执法监管力度是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之一,在行动期间相关单位集中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及时查处VOCs储存、排放、运输中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对生活源,如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监测检查也成为工作重点。

对VOCs排放源加强监管是值得肯定的,但这更应该成为常态化的长期措施。要降低臭氧高发季节的臭氧污染水平,需要以“科学治理”为前提,探索新的发力点,《中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蓝皮书(2020年)》指出,进一步提高巡查监测技术手段、加强区域协作联动等都是长期努力的方向。

短期治理措施方面,我国在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应急行动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如2017年11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通过采取停产限产、车辆限行、企业错峰运输等措施,在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达成了主要污染物减排20%左右的效果,有效抑制了区域内PM2.5浓度的快速上升。

但这些主要针对PM2.5污染的应急行动和措施是否能复制到夏季臭氧高发季节,相关的科学评估还很少。

成都市在今年率先作出了尝试。2021年7月初,成都市发布了全国首个针对臭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于 7 月 29 日零时启动了全国首次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应急预案,成都对市内相关车辆、企业采取限行、限停产等应急减排措施。至8月5日9时,成都市政府宣布解除此次预警。

与PM2.5污染相比,臭氧更难凭感官识别其污染程度和变化,因此重污染预警能更好地警示公众做好健康防护。而在减排效果方面,仍需要进一步科学评估。这是因为臭氧成因复杂,污染源多样,对前体物VOCs和NOx精准调控是降低臭氧的关键,也是一大难点。

成都建立的臭氧预警机制在国内尚属首次,也期待对这项实践进行科学地评估,从而探索出更适合臭氧季的减排控制模式,给全国各地提供参考。

此外,目前各地发布的臭氧专项行动中的措施侧重于VOCs污染源,这与我国大部分城市属于VOCs 控制区的现状是相符合的。

与此同时,各地对于臭氧另一前体物NOx的减排也应给予关注,基于本地臭氧污染的成因分析,将NOx污染源适当纳入专项行动方案的管控措施中。

当前大部分城市的专项行动中对NOx的措施聚焦在机动车等移动源上,城市也可以根据本地臭氧成因分析,考虑将煤电厂等NOx固定源纳入专项行动的重点监管范围。

区域协同仍然缺位

臭氧具有突出的区域传输特征。美国的臭氧治理经验表明,设置专门的臭氧区域协同管理机制,以区域为单位制定减排目标和臭氧控制目标,能够有效遏制因区域传输而造成的臭氧超标情况,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梳理各地专项行动方案发现,23个城市中,有9个位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3个位于长三角,两个位于汾渭平原,另有9个城市不在重点区域范围内。

尽管京津冀、长三角和汾渭平原三大重点区域内均有城市开展臭氧治理专项行动,但当前各地的专项行动仍然主要以省、市为单位展开,缺乏更大范围内的区域协同。

微信图片_20210910093415.jpg23个发布专项行动方案城市以区域划分

《中国大气臭氧污染防治蓝皮书(2020年)》指出,我国城市或地区的臭氧来源大致包括背景、区域输送和本地生成三个方面。区域内排放前体物光化学反应是臭氧生成的主要来源,但外部输送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的臭氧污染贡献不可忽视,强调了臭氧治理区域协同的必要性。

当前多个城市或省份发布了臭氧专项行动,这也为区域协同提供了基础。要摆脱臭氧治理各自为政的现状,形成区域合力,仍需要更高级别的政府部门的引导。

专项行动仍有升级空间

随着臭氧已经成为夏季最主要的空气污染物,越来越多城市制定臭氧专项行动方案,并开展行动,这体现出各地对臭氧污染治理的重视和决心。

通过梳理今年各地公开发布的臭氧专项治理方案,可以发现,在哪些城市应该制定专项行动、如何完善目标设置和措施设计以及加强区域协同等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当前“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正处于酝酿阶段。生态环境部此前称这项政策“相当于大气污染防治第三阶段行动计划”,这项计划可在上述几个问题上对各地进行指导和引导,帮助各地稳步实现“十四五”期间臭氧污染下降的目标。


作者: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分析师 王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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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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