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2021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及减排措施修订知多少?—水泥、砖瓦窑、石灰窑行业

时间:2021-10-08 10:08

来源: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自2019年发布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参与绩效分级的行业逐步增加,重点行业由最初的15个扩增至39个大行业,68个分支小行业,绩效分级技术指标逐渐细化,使其更加贴近实际。其目的是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与升级转型,实现企业从治标到治本的根本性转变,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在前两年绩效分级实施的基础上,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广泛征求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后,对《技术指南》中焦化、水泥等十个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标及减排措施进行了修改完善,印发补充说明文件。

又到了今年各地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的重点时段,《技术指南》补充说明文件改动的地方有哪些?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涉及哪些重点行业、哪些绩效指标、哪些管控措施?为方便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及企业一目了然的了解政策变动情况,更好的开展评级工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本次主要对《技术指南》修订的水泥、砖瓦窑、石灰窑行业进行了梳理与释疑。

一、水泥

1.提出了独立粉磨站的概念

变动原因:前两年评级过程中发现,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粉磨站的情况下(同一排污许可证),有的企业把水泥熟料生产线和粉磨站分别进行了评级申报,按照原有的《技术指南规定》,水泥熟料生产线分为A、B、C、D四个级别,粉磨站仅设立了绩效引领和非绩效引领指标,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就会出现例如粉磨站评为非绩效引领,而水泥熟料生产线评为A级的情况,最终也无法给企业定级(水泥窑和粉磨站作为同一企业不同工序,与短板原则存在冲突可能)。面对这样的状况,提出了独立粉磨站的概念,是指有单独排污许可证的水泥粉磨站,应该按照绩效引领指标开展绩效分级评定。而水泥熟料企业及其配套的粉磨系统,应继续按照绩效引领差异化指标要求(其中A、B级企业无组织排放、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和运输监管评级指标要求与水泥熟料企业A、B级相同,达不到要求的最高只能评为C级),企业整体绩效评级标准按照水泥熟料企业进行评定。

2.明确了不同热源的排放限值和基准含氧量

变动原因:考虑到粉磨站的烘干工序可采用天然气锅炉或者热风炉的实际情况,两者执行的排放标准不同,设定的折算基准含氧量不同,为防止混淆,因此,对不同热源的排放限值和基准含氧量分别进行明确说明。

3.严加了C级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措施

变动原因:开展绩效分级工作是为了通过差异化的指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水泥行业B级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采取的减排措施是限产20%,C级企业是停产,体现出了不同级别企业采取措施的差异性。但在红色预警期间,B级和C级企业都是停产,停止国四以下车辆运输,没有体现出不同级别采取措施的差异性,无法达到鼓励B级,鞭策C级的目的,因此,将C级的措施更改为停产,停止公路运输,体现B级和C级之间的差异。

二、砖瓦窑——加严了C级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措施

变动原因:还是为了体现B级和C级企业之间减排措施的差异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首先,来学习下“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和“停产”有什么区别?“禁止新坯进窑或者蹲火保窑”窑是点火开着的(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而“停产”窑是熄火的(处于停窑状态)。最大的区别在一个可以很快恢复正常生产,一个需要重新点火后窑才能正常生产。

原来砖瓦窑行业制定的B级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的措施为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并保证窑内产品生产完成,而C级企业的措施为停产50%,这样一来,C级企业未停产的50%正常生产,而B级企业为禁止新坯进窑或者蹲火保窑,也就是C级企业比B级企业还宽松,只有C级企业未停产的50%和B级保持一致的措施(禁止新坯进窑或者蹲火保窑),才能实现C级企业比B级企业多停产50%的目的。因此,规定了C级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停产50%(以生产线计),剩余50%生产线禁止新坯进窑或蹲火保窑等。

注:蹲火保窑是指非正常生产状态下,不让砖坯进窑但窑炉采取保温措施。状况解除、蹲火结束后窑炉可以快速恢复到正常生产。

三、石灰窑——调整了设计产能

变动原因:实际调研发现,产能50万吨以上的石灰窑企业数量不足行业的5%,且产能大的企业有些是多座窑分期建设,环保水平存在差异,尤其是在无组织管控方面;而达不到50万吨产能的企业,存在单窑规模日产量大,整体环保治理水平较高的情况,根据这些实际情况,为鼓励更多石灰企业环保提升改造,将A级企业50万吨的设计产能要求门槛调整为20万吨,让更多企业有意愿积极参与绩效提升,充分发挥绩效指标效能。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chndaq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大气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