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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5年,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时间:2021-11-03 09:39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近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在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方面制定更高的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重点行业、企业率先实现碳达峰。

《规划》中从水、固废、危废、大气污染多个方面布局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内容。

从水的角度出发,《规划》指出要坚持控源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推进陆海污染协同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深化水污染防治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动江河湖海水质持续好转。

《规划》指出要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持续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管理。深入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2023年底前完成全省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统一建立排污口档案。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太湖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完成其他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及入海排污口整治。制定全省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

持续巩固工业水污染防治。推进纺织印染、医药、食品、电镀等行业整治提升,严格工业园区水污染管控要求,加快实施“一园一档”“一企一管”,推进长江、太湖等重点流域工业集聚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完善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日排水量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加强对重金属、有机有毒等特征水污染物监管。

深入开展农业水污染防治。探索实施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试点,对农田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推进农田退水净化利用。研究制定农田退水口排放管控要求,鼓励有条件地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与农田退水监测试点。开展秸秆禁抛行动。推进水产养殖整治,规范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严格落实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实施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

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河段和支流清理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控制城市地表径流污染。编制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县建设,分类推进治理。

从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规划》指出要推动太湖流域综合治理。围绕“外源减量、内源减负、生态扩容、科学调配、精准防控”,系统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水生态持续好转。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控源减排,推进清淤固淤工程。打造太湖生态修复“样板工程”,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大力推进调水通道、骨干河道生态化改造,把滆湖、长荡湖打造成太湖生态前置库。坚持太湖生态湖功能定位,统筹兼顾太湖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不断优化“引江济太”调度机制,实现精准调水补水。提升水质藻情监测监控能力,提高蓝藻机械化、智能化打捞水平,建立完善安全度夏期间扁平高效、快速有力的应急指挥体系,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底线。

推进长江流域保护修复。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严厉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行为。开展长江干流断面总磷浓度溯源分析,制定实施专项整治方案。到2025年,长江干流水质达到Ⅱ类、主要入江支流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有效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内分泌干扰物排入长江。全面开展入江排口及入江支流整治,持续深化实施“4+1”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完善入江支流、上游客水监控预警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开展“拯救江豚行动”,保护珍稀物种生境。

加强淮河流域水生态治理和南水北调东段水质保障。加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生态修复、湿地净化以及生态补调水等工程,推进尾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淮河流域水质。推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苏段、黄河故道水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南水北调东线截污导流工程建设,保障清水北送。开展南四湖、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白马湖等重点湖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改善湖库富营养化情况,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推进里下河水韵江苏示范区建设。

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角度出发,《规划》中指出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评估,鼓励主动排查整治历史遗留的非法填埋等问题,建成满足需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有序推进小量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推动构建实验室废物、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鼓励开展废矿物油收集网络试点建设。积极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70%以上。开展特殊种类危险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推进各设区市建成至少1个规范、稳定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动各县(市、区)完善覆盖农村地区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高度重视医疗机构污水规范化处理,加强污水收集、设施运行、污泥排放的监督管理。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清单,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规范,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实现全省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对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

从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角度出发,《规划》中指出要加强固体废物源头治理。完善固体废物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快修订《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固废源头减量。严格控制新(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对产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徐州市建设国家级“无废城市”试点基础上,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关键指标体系,推进全省“无废城市”建设。以大宗工业固废为重点,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制定并发布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相关办法,有序减少宾馆酒店、快递包装等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建立和完善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农用地膜、快递包装袋等终端制品的技术标准,研发集成由秸秆、玉米芯等农业废弃物到可降解材料的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积极推广替代产品。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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