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2 15:55
来源:杭州生态环境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日前,杭州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规划》是杭州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是“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统领规划,是对标2035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杭州系统谋划的第一个五年生态环保规划,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可操作性和辨识度。
《规划》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杭州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杭州实际,聚焦重点,探索创新实践举措,对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启美丽杭州建设新篇章,实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治理、系统推进,整体智治、改革创新,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四大原则,锚定2035年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杭州远景目标,谋划了“十四五”期间两步走的规划目标。
到2022年,短板攻坚、保障亚运,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到2025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走在前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不断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窗口,为杭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规划》包括背景与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是指导今后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规划》建立了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总量控制、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等五方面的协同性指标体系,设置了18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6项,总体高于省级规划的目标设置。水环境的达标类指标均要求达到100%,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空气环境的指标要求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向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1.5%,PM2.5年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体现了我市自我加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心。
《规划》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经济高质量发展、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高效能提升,聚焦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制度建设4个方面,着力做好环境容量的“加法”、污染排放的“减法”、绿色发展的“乘法”以及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的“除法”。
《规划》部署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建设全域“无废城市”、筑牢自然生态本底、坚守环境安全底线、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0大重点任务,并通过9个专栏将主要任务落实落细。
《规划》在衔接落实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的任务基础上,提出了建设绿色物流区、推进车辆清洁化、扩大禁行区、打造扬尘精细化管控的杭州模式、打造万顷湿地提升万里碧水、建成全省首批无废城市、推进“两西”一体化、建设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加强重点建设地块的生态监管、联防联控区域一体化、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立全流程闭环化智能化问题发现机制、建设生态智卫数字化治理生态协同管控平台、打造数字环保第一城等一系列具有杭州特色的实践创新措施。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pdf
杭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期,也是我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的关键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五年规划,是开启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的五年规划、也是环保机构改革之后的首个五年规划。2020 年 3 月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杭州时对杭州提出“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方面创造更多经验”,为我市“十四五”时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确定了根本遵循。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谋篇布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做精美丽中国样本,开启美丽杭州建设新篇章,实现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划计划、《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 五 年 远 景 目 标 纲 要 》 和 《 新 时 代 美 丽 杭 州 建 设 实 施 纲 要(2020—2035 年)》,制定本规划。
本次规划的空间范围为杭州市行政区域,含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临安 10 个市辖区,桐庐、淳安 2 个县,建德 1 个县级市,面积 16850 平方公里。规划面向 2035 年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杭州远景目标,考虑 2020 年疫情特殊情况,设置基准年为 2019 年和 2020年,规划期限为 2021 年~2025 年。
一、背景与形势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时期,全市遵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八八战略”,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的工作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重大问题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依法严管为保障,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省会城市中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市”,荣获“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全国美丽山水城市”等称号。连续 5 年获得省治水考核“大禹鼎”,连续 6 年获得“美丽浙江”考核优秀,连续 14 年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成为全国唯一的“幸福示范标杆城市”。出色完成 G20 杭州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成功举办联合国世界环境日全球主场活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中国”杭州样本建设扎实推进并彰显实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高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十三五”,杭州全面实施“八项清零”,深入推进“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五废共治”,围绕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保卫攻坚战,不断提升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获得感。2015 年至 2019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由 85.1%上升至 98.1%。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由 85.1%上升至 94.2%。市区 PM2.5年均浓度由 57 微克/立方米下降至 38 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由 2015 年 66.3%(243 天)上升至 2019 年 78.6%(287 天)。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100%,生活垃圾基本实现零增长。
2020 年,杭州市水、气环境质量整体改善明显。市区 PM2.5平均浓度为 29.8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21.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 91.3%,同比提高 12.7 个百分点。PM10 平均浓度为55.1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5.9%。2020 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 100%,同比上升 1.9 个百分点。水质优良率(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 98.1%。同比上升 3.8 个百分点。
蓝天保卫战方面: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排放区”建设,全市域划定禁燃区,各县(区)建成区无新增燃煤锅炉。深入治理工业废气,完成全市 93 台热电企业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完成印染、化工(石化)、涂装、印刷包装、化纤、合成革、塑料橡胶等主要行业重点企业 700 余个 VOCs 提升整治项目,初步核算累计削减 VOCs 排放量 4.8 万吨。在全国率先实施新上牌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联网监管和免检政策,已联网 7.8 万余辆;在全省率先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系统建设,累计申报上牌 2.4 万台,检测 2.1 万台;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 118 平方公里;实施“三油并轨”,全面推行国六汽柴油,加大对“黑加油点”打击力度。推进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实施船舶燃油硫含量抽样检测,开展船舶燃油质量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船舶燃油质量明显提升。全国首创散货船舶货舱覆盖,减少船舶扬尘污染。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发布实施“控尘十条”和各类工地扬尘防控细则,安装 1500 余套工地和 100 套道路扬尘监测设备。加强现有餐饮油烟问题排查整治,并发布实施《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管理规定(试行)》。强化农业面源大气污染防治,有效推进秸秆多元化综合利用,对秸秆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
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快推进“2.0 版污水零直排”建设,实施雨污彻底分流纳管,累计完成 33 个工业集聚区、77 个镇街、1855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实现“雨污彻底分流,污水规范纳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29.5万吨/日、污水管网 1148.88 公里,其中 20 万吨/日的临平净水厂为浙江省首座大型全地埋式地下污水处理厂。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改造,现有总处理能力 351.8 万吨/日的 50 个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部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其中 21 个达到更严的浙江省地方标准。强势推进剿劣工作,消灭垃圾河 348 条 1261 公里,“清三河”成效显著。县控以上劣V类断面全面完成消劣目标,1256个劣V类水体全部完成报结销号。在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现场会上,治水工作得到住建部和生态环境部的肯定。在全国创新提出、全省率先实现政府购买船舶污染物治理服务的新模式,基本实现船舶垃圾、含油污水上岸处置;完成杭州籍 1191 艘 100-400 总吨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积极推进港口码头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船舶生活污水“船上储存、交岸接收处置。一键直达河长的社会共同治水模式在央视新闻联播报道。率先创新建立湖长制及小微水体治理模式,全力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工作,累计创建市级美丽河湖 149 条(个、段)。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遥感督查,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净土清废保卫战方面:加强重点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先后完成 49 个污染地块土壤修复,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3%以上。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数据分析及运用。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 1029 个地块基础信息采集,建成土壤样品流转中心,完成 221 个地块土壤样品采样、检测工作。加快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成 2 个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和富阳、桐庐、建德、临安、萧山 5 个飞灰协同处置项目,市第三工业固废处置中心已建成投运,全市工业固废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 98%以上。建成污泥处置设施 9 座,年处置能力 175 万吨。建成 12 个餐厨、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总能力达到 2050 吨/日,可基本满足全市垃圾分类处置需要。全市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10 个,处理能力 14900 吨/日。加强工业固废和危废监管,推进固废动态管理信息化建设,完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系统,达标率 100%。开展危废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全过程闭环式监管。
2.全面加强生态保护,自然本底得到厚植彰显
全市划定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清凉峰、天目山 2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半山、西山等 22 个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及其他自然保护地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达 66.85%,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首位。淳安、建德两县(市)成为国家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富阳区成为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区。推进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569个、已完成 380 个,累计改善林相 3.85 万亩,完成土地整治与修复约 26 平方公里。千岛湖临湖地带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千岛湖配供水工程顺利通水供水,探索开展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杭州“一江春水穿城过”“三面云山一面城、一城山色半城湖”的城市景观格局得到有效保护,“城中有山、山中有城,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湖水相伴、绿带环绕”的山水城市特色不断彰显。
3.着力推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过快增长。淘汰 10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 3930 台,淘汰 10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 106 台,所有工业锅炉和热电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全市单位 GDP 能耗持续下降,2019 年达到0.306 吨标准煤/万元。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以制度引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余杭区成功创建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并开展年度考核,2019 年总用水量、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为 30.96 亿立方米、20.1 立方米/万元、17.9 立方米/万元,分别比 2015 年降低45.2%、72.2%、55.5%,基本建立重点排污单位总磷、总氮总量控制体系。2017 年以来关停造纸企业 103 家,削减产能 610 万吨,削减废水排放量 3554 万吨/年、COD 排放 1294 吨/年。实施建成区国三柴油货车和燃油公交“清零”行动,在华东地区率先出台国三柴油货车淘汰补助和区域禁行政策,累计淘汰(含转出)近 7 万辆,占全市国三柴油车总数的 64%,占全省淘汰数 50%以上。累计推广新能源车 21.05 万辆,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占比超过 73%。2020 年,杭州市以占浙江省 10.6%的大气污染物、12.5%的水污染物排放量,贡献了全省 24.9%的 GDP 和 28.9%的一般财政预算收入。
4.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生态环保制度日益完善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形势分析会、重大决策公众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制定或修订《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出台《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杭州市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发布了严于国家和省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等地方排放标准,修订了《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20 年修订版)》。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完成省级以上平台和特色小镇“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并在全省率先
向省级以下平台延伸。率先实施流域生态补偿、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等制度,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亩均论英雄”“特别生态功能区”等系列改革和“城市大脑”环境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问题分析
“十三五”以来,尽管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环境基础设施渐趋完善,污染减排成效明显,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1.生态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生态环境仍是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和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建设的短板之一。我市大气环境形势总体依然严峻,2020年受疫情影响比较特殊,从 2019 年数据看,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 PM2.5 年均浓度在全省排名靠后,NO2 仍未达标,O3 浓度和超标率持续上升,大规模工地建设使得部分监测站点 PM10 超标。
部分城市内河水质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个别断面水质个别月份不达标,水质持续提升难度较大。土壤污染底数尚未全面摸清,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重,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依然存在。总体看,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与人民群众期待、美丽杭州建设的要求及环境质量标准仍有差距。
2.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链还不够完善,沿袭传统发展模式和路径的惯性较大。当前,城市人口总量快速增加,产业经济仍保持较快发展,资源消耗总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土地排放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通过末端治理的减排潜力已十分有限。而传统的印染、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产业环境污染负荷仍占较大比重,公路和柴油货车为主的运输模式也给区域大气环境带来较大影响。总体看,结构性环境问题亟待破解,绿色低碳发展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行业性污染负荷仍较大,农业、林业生产的生态化步伐也有待加快,产业结构与产业转型之间的差距带来的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矛盾日益凸显。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3.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
新增资源环境压力和新型环境问题将逐渐显现,城乡均衡发展和一体化建设压力突出。杭州 2019 年常住人口已破千万,实际管理人口 1600 万,城市化发展带来的人口高度集聚和快速流动,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的收集处理能力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能力形成重大考验,使得我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维水平相对不足。居民消费规模扩张带来的能耗增加和生活污染上升问题也不容忽视。环保基础设施配置还不平均,东西部、市区与县(市)、城镇与农村间资源分配不均衡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仍存短板,小微企业危废处置问题也正逐步凸显。
4.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距离落地见效仍有差距,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更多依靠行政手段,而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生态补偿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创新需要进一步突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环境风险管控和应急能力建设还比较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环境治理领域的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仍滞后于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碳达峰和碳中和等新领域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也提出新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仍不健全,生态环境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协同推进机制尚未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集成化创新机制及其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氛围还不够浓厚,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够完善。
(三)“十四五”形势分析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浙江省处于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突破期,正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将迈入高水平建设“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加快构建“一核九星、双网融合、三江绿楔”的新型特大城市空间格局,全面开启“亚运会、大都市、现代化”的新征程。“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我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新的形势,新形势既有新机遇,也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
1.习近平总书记对美丽杭州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去年 3 月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对杭州提出了新要求:“要把保护好西湖和西溪湿地作为杭州城市发展的鲜明导向,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方面创造更多经验。”为此,杭州市发布了《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20-2035 年)》,将成为杭州“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文件,为“十四五”指引了前进方向。
2.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明确了新目标。国家提出力争碳排放 2030 年前达峰、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因此要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聚焦能源、工业、建筑和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结构调整,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要求。
3.国家战略实施为生态环境工作提供了新机遇。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我市交汇落地,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既是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 2025 年,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两大战略的实施将为我市生态环境发展和共保联治带来新机遇,也提出新要求。
4.数字化改革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供了新动能。去年 3 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考察时,对杭州运用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给予了充分肯定。浙江省对加快建设数字浙江也作出全面部署,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数智杭州·宜居天堂”的发展导向,对数智赋能生态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数字环保第一城建设带来契机和新动能。
5.亚运会环境保障对生态环境工作带来了新挑战。绿色是杭州亚运会的四大办赛理念之一,空气和水环境质量备受国内外嘉宾、运动员和新闻媒体以及国际社会关注。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保障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协调难度大。
亚运会同时又是展示美丽中国样本建设成果的重要契机,需要提前谋划、精准管控,共同迎接亚运保障新挑战。
综合来看,“十四五”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即面临战略机遇又面临新挑战,必须胸怀“两个大局”,充分把握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深刻认识危和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底线思维,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新时代美丽杭州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四个杭州”、“四个一流”的要求,紧紧围绕“数智杭州﹒宜居天堂”发展导向,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维护生态安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断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宜居城市,努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窗口,为杭州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落实生态安全观,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绿色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让绿色成为杭州发展的底色。
2.协同治理,系统推进。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注重源头削减,强化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立足当下,着眼长远,城乡统筹、区域统筹、流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全要素、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协同推进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3.整体智治,改革创新。坚持“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理念,强化数字赋能和科技支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更加注重建立健全以强化市场手段、经济手段、科技手段为重要补充的工作机制,深化“智慧环保”建设,推进数字治水、数字治气、数字治土、数字治废和生态空间数字化管控,提升生态环保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数字环保第一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4.全民行动,共建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径、新机制、新载体,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展望2035年,杭州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全面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杭州。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分两步,到2022年,短板攻坚、保障亚运,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进一步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等生态环保制度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得到进一步提升,高水平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西湖繁星闪烁,西溪白鹭纷飞,钱塘碧波荡漾,千岛烟波浩渺,江南净土丰饶”成为美丽杭州的生动写照。
——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走在前列。高质量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一步拓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生产生活方式全面转型,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明显增强,全民生态自觉稳步提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实现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高位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西湖西溪一体化保护提升成效明显,千岛湖、新安江、富春江、钱塘江、苕溪、大运河等重要水系生态环境更加优美,“湿地水城”成为新时代美丽杭州的鲜明特色;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得到安全利用,完成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市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一体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安全得到有效维护,生态环境风险防控有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2、主要指标
“十四五”期间建立生态保护、环境质量、总量控制、风险防控、应对气候变化等五方面的协同性指标体系,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18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2项,预期性指标6项。
三、优化调整结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围绕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低碳清洁化,不断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和路径,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建立绿色、高效、低碳的经济体系、能源体系和资源利用体系,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
(一)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强化“三线一单”对产业布局的约束,建立精细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合理布局工业集聚区,构建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分布集中绿色低碳导向的产业发展格局。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集中治理污染,统一管控风险。推进全市 17 个重大产业平台高质量发展,推进滨富特别合作区建设。在划定的水源保护区上游地区、城市上风向地区严禁建设水污染、气污染严重的项目。优化钱塘江、苕溪沿岸产业布局,严控水源上游地区高风险企业。根据产业需求,科学布局重点行业必备工艺环节集中区域。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倒逼重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无证、无照、不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予以关停,扶持块状产业向集约、集聚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和“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改革及相关工作向区、县(市)级产业平台、小微企业园延伸。
(二)进一步推进四大结构调整
1.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落实存量优化、增量严控,全面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生态经济,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现代产业体系。优化调整产业导向目录,开展范围更广并严于国家和省的落后产能淘汰和低端过剩产能退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与转型升级力度,推进钱塘区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杭州市建德高新技术产业园、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等化工产业以及橡胶、纺织(印染)、冶金、建材、电镀等行业改造提升。全面推进生产领域清洁化改造,通过工艺、装备提升、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手段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产品“全周期”绿色管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培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新业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培育发展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骨干企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合同污染物处理等第三方治理模式,鼓励新业态发展和模式创新。
2.推动能源结构调整
深入推进节能降耗,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消费项目等量或减量替代。持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推进天然气中高压主干网全覆盖,有序推进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能源一体化综合利用和智慧用能示范建设。推进电网补强和电能替代,提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增加外调入清洁电力比例,优化外调电的电源结构。
大力推进高压 S7(江东门站-萧山 2#站)项目、高压天然气管道机场专线项目、高压 S18 建德段项目、高压 S8(萧山 2#站-所前门站)项目、大江东高压环网等天然气利用工程、白鹤滩至浙江±800 千伏特高压直流输杭工程。到 2025 年,单位 GDP 能源消耗持续下降,保持在 0.3 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3.推动交通结构调整
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建设充电桩网络。加快车、船、机结构升级,大力淘汰老旧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进船舶更新升级。实施《杭州市重点领域机动车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加快推动市政工程、城市物流配送、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机动车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清洁能源车。优化公路运输模式,加快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结合京杭运河二通道、杭州铁路货运北站及白鹿塘等货场建设,进一步提升水运、铁路运输比重,推动运输结构调整。到 2025 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重型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实现城市公交车 90%使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
4.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推进种养模式生态化,推行种养结合、粮经轮作等模式,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多生态位品种混养等水产养殖生态循环模式。深入推进“肥药两制”改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大幅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优化调整养殖业布局,严格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各项规定,合理控制养殖规模,鼓励引导新垦地等宜养区以地定畜。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推进养殖业减量用药,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到 2025 年,化肥利用率稳定在 40%以上,单位播种面积农药使用强度控制在0.17 千克/亩。
(三)进一步推动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全面推广绿色低碳的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合理有序配置城市空间资源,强化产业用地分类分区引导,实施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加强工业用地出让全生命周期管理,综合土地混合利用、立体开发管理等模式。明确用水总量控制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抓好农业节水、城镇节水、生活用水,推动工业园区实行中水回收利用,建立和完善城市节水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循环经济“770 工程”和“991 计划”,培育一批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四)进一步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发挥绿色亚运效应,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快推动全社
会生活方式绿色化低碳化转变。加大绿色低碳标识产品的使用和推广力度,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低碳产品,逐步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构建绿色低碳消费模式综合评估体系。倡导低碳装修、低碳生活,推广普及节水、节能器具,反对过度包装,引导居民自觉减少能源和资源浪费。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低碳出行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传播作用,树立现代生态理念,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氛围。强化政府机关的率先垂范作用,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调整完善采购清单,扩大覆盖范围。
四、推动碳排放达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推动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制定达峰方案,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打造低碳之城。
(一)推动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围绕国家力争碳排放 2030 年前达到峰值的目标和努力争取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推动制定杭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达峰目标及路线图,努力实现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
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管控措施,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聚焦能源、工业、建筑、交通、服务业、居民生活和农业等重点领域,制定重点领域碳排放达峰方案,推动电力、建材、化工等重点用能行业制定碳排放达峰工作方案。加强对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管控。
(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管理融合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统计、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工作融合。完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并纳入环境统计工作,逐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逐步落实到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中。加强温室气体监测,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统筹实施。探索企业碳排放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统一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作为生态环境相关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考核力度。
(三)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创建
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推进“零碳”政府机关、“零碳”示范区县(市)、“零碳”示范乡镇(街道)、“零碳”示范村(社区)建设。开展电力、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开展“碳标签”和“碳中和”实践,推进各类活动会议实施“碳中和”。推动规模化、全链条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探索建立企业碳账户核算体系,实现一企一档、精准管理。推进低碳工业园区建设。鼓励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
(四)推动增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完善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机制,开展源汇估算、碳中和成效及其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评估,推进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应用。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城市规划的气候影响评价,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增强对极端气候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示范和标准化作业区建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能力。积极争创国家气候标志,推动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气候品牌建设。
专栏 1 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1.能源生产与加工转换领域: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增加清洁能源使用,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推进节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天然气利用及高压直流输杭等工程的实施。
2.工业领域:压减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发展低碳产业,升级技术标准,推进绿色制造,推广低碳技术应用,创建低碳工业园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3.建筑领域:发展绿色建筑,强化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建筑低碳化运营和能耗监管。
4.交通运输领域:优化交通运输方式,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应用。
5.服务业及其他领域的节能节水等。推动服务业标准化、绿色化发展,实施商贸物流、餐饮服务等节能降耗工程。
6.居民生活领域: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形成崇尚绿色低碳生活的社会氛围。实施家庭减碳计划,探索推行减碳积分制等激励措施。
7.农业领域:调整农作物种植模式,改善品种布局。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稳步减少化肥施用量,大力推行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8.低碳试点示范创建: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开展电力、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开展“碳标签”,推进各类活动会议实施“碳中和”。
五、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深入推进“五气共治”,继续加强PM2.5污染防治,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大力推进VOCs和NOx减排,带动多污染物、多污染源协同控制,实现PM2.5和O3的“双控双减”。到2025年,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力争O3浓度达到拐点,PM2.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努力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全面达标。
(一)深化工业源污染系统治理
深入推进NOx减排。持续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按照省发改委要求,有序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剩余1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工业和民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完成剩余非清洁能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或清洁能源替代,完成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深入推进VOCs减排。加强源头控制,鼓励各行业、各领域使用和生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有序推进木质家具、工程机械、包装印刷等涉VOCs重点行业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深化木质家具、工程机械、化工、医药、橡胶制品制造、印染、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深化制鞋、卫浴、制笔、装饰纸等区域特色行业VOCs治理,着力推进芳香烃、烯烃、炔烃、醛类、酮类等反应活性强的VOCs组分减排,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集中喷涂中心、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脱附再生中心及其他集中式VOCs处理设施或支持设施,推动试点建设2个以上汽修行业区域性钣喷中心。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废气治理,加强网格化管理,探索清新园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工业园区空气质量达标比例达到80%。
(二)着力推进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
积极推进高能耗、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置换或清洁化改造。加强禁行区管控,全市全域禁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2022 年禁止使用区域扩大至全市建成区。加强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全线通车后,对过境绕城公路的货车采取限行措施。
建设“绿色物流区”,推动形成“物流园区+清洁车辆运输”的城市物流配送方式。依托机场、港口、铁路车站等货物集散枢纽,规划建设物流枢纽(含国家、区域、城市三级),形成干支衔接型、多式联运型物流枢纽布局,积极推动物流企业进驻物流园区或参与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
完善充电和加气(氢)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构建以共用或自用为主体、公用为补充的客、货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加气(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型车辆主要通行区域车用 LNG 加气站建设。
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改造,积极推进内河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建设。推进港口和机场岸电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岸电使用次数。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快推动航运企业对现有船舶加装受电设施。推动大型船舶使用天然气,加快船舶 LNG 加注站建设。持续开展油库、加油站、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监控和回收治理,有序扩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安装覆盖面。
(三)多措并举攻坚扬尘源污染防治
强化施工扬尘综合治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严格落实“七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各类施工场地严格按标准实施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措施。规范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使用及执法应用。打造以亚运工程为标杆的扬尘精细化管控“杭州模式”。
加强道路扬尘治理,不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作业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扫。
到 2025 年,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区达到 85%以上,县市达到 75%以上。
深化堆场扬尘治理,工业企业堆场料场应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港口、码头、露天矿山、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应采取苫盖、喷淋、道路硬化等防治扬尘污染措施。
(四)强化城乡废气精细化监管
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深化臭气异味治理。
推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各环节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提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的恶臭治理水平。
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加强源头防控,优化化肥、饲料结构,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
积极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工作。推进餐饮油烟、露天焚烧等城乡废气综合治理,推进城市环境质量管理精准化和科学化。
(五)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完善环境气象数值预报模式系统,完善全市监测预报共享平台,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实现城市7-10天预报,PM2.5和O3预报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常态化开展源清单、源解析工作,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健全中、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分类管控机制,强化中、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对,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打好秋冬季PM2.5和夏秋季O3攻坚战。
专栏 2 大气质量提升行动
1.锅炉综合整治:有序淘汰 35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1 蒸吨/小时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2.非清洁能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或清洁能源替代,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技术改造。
3.VOCs 治理:推行低 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进重点行业和区域特色行业 VOCs 治理,建设集中式 VOCs 处理设施或支持设施。
4.扬尘污染防治攻坚:工地、道路、堆场、码头、矿山等扬尘监管。
5.重点领域车辆清洁化:实施《杭州市重点领域车辆清洁化三年行动方案》。
6.车船机升级改造:淘汰老旧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推进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
六、实施系统治理,稳步提升水生态环境
坚持“五水统筹,系统防治、协同治理”的思路,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主要抓手,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协同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水安全保障和水利用效率的提升,持续提升“万里碧水”。
(一)深化水环境治理
狠抓工业污染长效监管,建立完善印染、造纸、化工等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强化农业源污染控制,推进畜禽养殖业排泄物生态消纳或工业化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农田尾水生态化循环利用,全面推进农田氮磷养分拦截沟渠建设,补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设施短板。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控制,加快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臵设施建设,协同推进内河货船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打赢近海海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杭州湾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海溪闸实行总氮、总磷排放浓度控制。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打造“美丽海湾”。
(二)维护水生态健康
以流域水生态环境控制单元为基础,落实河湖生态空间管控。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保障水利工程生态流量目标。深化河(湖)长制,推进重点河湖和平原河网水环境治理,以 “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创建为抓手,推进全域水生态示范区建设。按照“守、退、补”原则,推进水生态修复,实施重要河湖污染总量控制,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控制,全面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价和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高标准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试点建设。持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努力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加强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保护,稳步实现退耕还湿、退耕还滩、退养还滩,逐步恢复河湖水系自然连通性,提高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开展城市河道水生态修复,构建水下“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推进湖库库尾、饮用水源地、入库入河支流等敏感地区生态缓冲拦截区、入湖口、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科学开展增殖放流。
(三)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防范环境风险,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环境应急管理,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 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全面提高城乡饮用水 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完成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完善千岛湖配水供水配套 工程,推进优水优用,推进钱塘江流域工业用水厂建设。到 2025 年,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 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 100%。
(四)节约水资源提高水效率
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健全覆盖市、区(县)两级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行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到 2025 年,万元 GDP 用水量较 2015 年降低 48%。因地制宜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建设平 原河网地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以高耗水工业技术改造、 工业绿色发展、清洁生产为重点,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促进废 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到 2025 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 18%。
(五)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全域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工业园 区管网的改造、修复和完善,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基本实现 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污水直排“全面清零”。 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城西科创大 走廊等发展较快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优化全市污水处理格局, 所有区(市)、县城、建制镇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 全覆盖,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 污水处理系统。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排放提标改造, 提升运维水平。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要求达到省级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排放标准。重视再生水回用建设,统筹污水处理厂尾水处 理与人工湿地建设相结合,有效提升再生水回用率。推进初期雨 水收集与处理,提升污水处理系统韧性。探索推进杭州市西南片 净水综合体管网路径选址及尾水排放研究工作。 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改造提升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厕 所革命。打造“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资源全 利用、监管全智慧”的农村生态治污新格局。到 2025 年,标准化 运维率达到 100%。
专栏 3 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
1. 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持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推动“美丽河湖”向“幸福河湖”迭代升级。全面完成主城区河道整治工作,逐步开展 绕城以外建成区城市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2. 深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要求达到省级 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排放标准。
3. 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推动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 移,优水优用,推进钱塘江流域工业用水厂建设。推进千岛湖水源保护 工程及农村饮水提升工程。
4. 生态缓冲带建设:高标准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试点建设和县级饮 用水水源地生态缓冲带建设,全面推进农田氮磷养分拦截沟渠建设。
5.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所有区 (市)、县城、建制镇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排放提标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按要求 达到省级污水处理厂清洁化排放标准。加快城北净水厂、之江净水厂等 地埋式污水厂建设,推进富阳区东洲等一批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 程。
6.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主要入海河流和 14 个入海溪闸实行总氮、总 磷排放浓度控制。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打造“美丽海湾”。 7.实施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控制。
七 坚持源头防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分类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 控,严守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底线,推进农用地土壤 分类精细化管理,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地下水污 染防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 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让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一)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体系
开展土壤污染“源解析”,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 修复名录,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隐患排 查和自行检测,依法有序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严控工矿用地土壤污染,深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综合防治, 强化企业关停过程中污染防治监管。
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 理确定土地用途,完善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推进与粮食、 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推动在粮食安 全、食品安全监管等环节的联动把关。
探索“数字治土”监管新模式,实现污染地块污染可追溯、治 理修复过程可还原、污染物数据可监控,提升土壤污染治理监管 能力。
(二)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攻坚
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攻坚,控制土壤新增污染物。开展耕 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整治,逐年滚动推进受污染耕地周边工矿污 染源排查,形成污染源清单,到 2024 年基本建立耕地土壤污染 源全口径清单。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提出针对性 断源措施并优先实施,建设一批区域性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 进区。
加强农业面源土壤污染防治,深化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 作,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加强建设用地污染源头防治,以建设用地土壤国标 85 项污 染物为重点,优化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健全环境监管制 度,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督促重点企业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拆除污染防 治等法定义务,将防治土壤污染要求纳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三)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将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 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十四五”期间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 少。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全面实施以“水肥调控、阻隔剂施用、 低累积作物培育”为主要模式的安全利用措施。对严格管控类耕 地,在全面落实粮食禁止种植区划定、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 的基础上,通过种植超累积植物吸附等生物修复措施,逐步降低 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力争“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不增 加。
以影响食用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 题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 立健全技术体系。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探索建立适用农用 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模式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
(四)推进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实现“一 张负面清单”管理。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的原则,试点推 行列入名录地块“销号”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削减污染地块“存量”,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和修复。 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扭住建设用地“用途变 更”关键环节,推动现行“净地开发”向“净地收储”转变,通过关 口前移,控住进入开发环节的污染地块“增量”。
加快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技 术标准规范,推动将治理修复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研究治理 修复工程环境监管中引入第三方工程监理手段。
(五)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与地下水、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开展地 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查明地下水污染分布和状况,完成全市地下 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
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 录管理。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试点,督促高风险企业采 取必要风险管控措施。
专栏 4 强化土壤环境安全行动
1. 耕地安全利用:推进桐庐江南镇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 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推进杭钢区域、炼油厂等一批建设用地土壤 修复工程。
八、聚焦闭环监管,建设全域“无废城市”
统筹实施“五废共治”、“无废城市”建设、固废专项行动,开 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
编辑:赵凡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媒体合作请联系:李女士 010-884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