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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投资1300亿发展绿色环保,引入碧水源、启迪环境等龙头企业

时间:2022-01-18 11: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第二节  深化园区体制改革

  深化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推动园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分离,依照法定程序赋予园区相应自治区级和市级管理权限。创新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开展园区企业化、市场化建设运营改革试点,全面推行“管委会+专业投资运营公司”模式。建立收益回报和风险分担机制,形成“投入—产出—再投入”可持续运营模式,培育专业市场运营主体。支持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相应职责和权限授权园区管委会依法审批投资项目行政许可、项目建设审查、区域环评等事项。优化环评制度,开展园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符合园区规划环评条件的单个项目可不单独开展环评。开展自治区级园区“亩产论英雄”考核评价,依据考评结果实行奖惩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对评为先进的园区,优先在调区扩区、建设用地、资金扶持、招商推介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节  深化工业用地改革

  严格落实工业用地占比考核,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供给保障和自治区核销保障;每年设区市和工业增加值排名前35位的县(市、区)出让土地总量中,新增工业用地指标占比不低于30%;自治区级及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等园区的存量工业用地总量不下降。探索建立园区管委会土地收储制度,按下一年度项目新增用地的30%制定土地收储计划。适当放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比例。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各类园区采取直接授权(或委托)方式对红线范围内的用地审批开展改革试点。

  第四节  深化投融资改革

  多渠道筹措工业发展建设资金,组建市场化、企业化运营管理的工业投融资平台。改革工业直接股权投资资金和工业高质量发展基金管理方式,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拓宽基金合作范围和社会资本参与渠道。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鼓励金融机构为传统企业改造、绿色产业发展加大信贷发放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排污权质押、合同能源管理、碳交易和环境权益交易、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等融资业务,支持南宁、柳州、桂林、贺州创建广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

  第五节  深化审批服务改革

  实施产业准入“一业一证”改革和新兴产业市场准入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承诺告知制。加快工业项目开竣工手续办理,允许工业招商项目按要求提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手续。鼓励设区市将工业园区“七通一平”建设纳入土地一级整理建设内容,实行工业用地“净地”出让。加强工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衔接,推动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审批合并办理。

  第六节  深化电力体制机制改革

  持续推进经营性用户用电计划全面放开,允许所有制造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参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统筹协调的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完善电力价格机制,持续推进输配电价与上网电价改革,平稳实施销售电价改革,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健全完善分时电价机制;落实“两高”行业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加强与产业和环保政策协同。完善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机制,健全储能支持政策。理顺电网供电管理体制,推进地方电网与主电网融合发展。优化行业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开电力行业竞争性业务,推动电力交易机构独立规范运行和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落地。

第十一章  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

  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5G、大数据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以智赋能、以数提效,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构建智能制造体系,助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打造全产业链数字化生态,发展高端智能数字化产品,全方位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

  第一节  加快数字产业创新驱动

  大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培育发展新计算产业,形成一批原创性 5G 技术或应用成果,以数据核心要素驱动数字产业新模式发展。培育充满活力的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规范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培育壮大北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数字创意等数字产业,提升5G、核心电子元器件等智能终端制造业水平。打造南宁、柳州、桂林、北海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推动小语种搜索引擎建设,发展基于网络实时翻译、语言包开发等技术的各类小语种软件和服务。支持南宁、桂林、北海数字经济示范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创建数字经济示范区,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园、中国电子北部湾信息港、广投数字经济产业基地、中国—东盟地理信息与卫星应用产业园、桂林华为科技城等数字经济产业园。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智慧广电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第二节  夯实工业互联网发展基础

  建立工业互联网新基建项目库,提升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管理能力。实施互联网网络优化提升计划,增设至其他省市方向的直联电路,扩容已有方向的出口宽带。规划建设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立工业互联网数据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数据采集、汇聚和应用。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管理,推动平台数据与服务互联互通,创建一批具有特定行业属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广西工业互联网创新体验中心(广西工业互联网梦工厂)建设和运营。开展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支持设区市建设一批“5G+工业互联网”、“双千兆+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示范产业园、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打造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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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构建智能制造体系

  鼓励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传统优势产业企业研究、制定(修订)国家智能装备标准、智能工厂标准、智慧供应链标准、智能服务标准、智能赋能技术标准、工业网络标准,加快形成一批体现广西技术优势和产业特色、有利于智能制造新模式广泛应用的先进标准。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对标工作,探索创建智能制造标准化创新示范基地。开展国家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领域相关标准贯标工作,支持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申报国家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动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培育数据驱动、网络协同、精细管理等新型能力。鼓励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合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搭建智能制造标准化试验验证平台,开展全过程试验验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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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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