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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

时间:2022-01-27 14:56

来源:中国固废网

日前,贵州发布《贵州省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提出,贵州省将加快产业转型和升级、推动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绿色化消费、深化资源绿色化利用、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强化绿色化科技创新等方面重点工作。详情如下:

贵州省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我省绿色制造水平,推进实施新型工业化,推动实现工业大突破,助力贵州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全面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着力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入融合的现代产业格局,为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工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

——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3.5%,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16%。

——绿色制造体系日趋完善。绿色工业园区占比50%以上,创建绿色工厂200家以上,培育一批绿色设计产品,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创建一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转型和升级

1.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新建和扩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严格能效约束,对标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工作,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以下各条均涉及)

2.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生物科技、生态特色食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推进基础材料向新材料领域提升转化,推动磷化工精细化、煤化工新型化、特色化工高端化发展。探索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

3.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产品生产能力,加大高端优质产品供给,提高产品价值,提升绿色低碳产品比重,推动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运用绿色设计方法与工具,开发推广一批高性能、高质量、轻量化、低碳环保产品,培育一批绿色产品。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鼓励使用“能效之星”产品、5G网络节能技术产品和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

(二)推动行业绿色化改造

4.推动传统行业节能改造。深入实施“千企改造”,以煤炭、电力、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传统行业为重点,加快技术升级和节能改造,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推动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和供热改造,推广应用高效电机、高效变压器等节能装备,推进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深入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培育一批节能标杆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5.推进重点行业清洁低碳改造。加强中低品位余热余能利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等技术在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煤电等行业的推广,强化先进环保治理装备应用,推动形成稳定、高效的治理能力。深入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应用示范,加快推进有机废气(VOCs)回收和处理,鼓励选取低耗高效组合工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强化造纸、煤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废水治理,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三)推动能源绿色化消费

6.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应用。探索新建、改扩建项目实行用煤减量替代。提升工业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动力设备。鼓励开发区、工厂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微电网建设,发展屋顶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高效热泵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7.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重点用能行业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持续推进工业企业能量系统优化。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泵、风机、压缩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强重点工艺流程、用能设备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升级。鼓励开发区、企业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推进网络和通信等新基建绿色升级,降低数据中心、移动基站功耗。(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

8.完善能源管理和服务机制。强化新建项目能源评估审查,定期对各类项目特别是“两高”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节能监察执法、创新监察方式、强化结果应用,实现重点用能行业企业节能监察全覆盖。强化以电为核心的能源需求侧管理,引导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和需求响应能力。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绿色制造服务供应商、第三方评价等专业化绿色服务机构,实施节能服务进企业行动,开展工业节能诊断,为企业节能管理提供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深化资源绿色化利用

9.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动产废行业绿色转型,降低产废强度,实现源头减量。实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评价,建立健全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制,推进利废行业绿色生产。加强磷资源中氟、碘等共生矿产资源开发,加大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废渣等综合利用力度,围绕新型建材等重点产业,培育一批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创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

10.开展工业节水行动。大力推广高效冷却、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强化取用水计量统计,提高用水计量率。加强生产用水管理,推进水循环梯级利用,鼓励创建一批节水型标杆企业。(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

11.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结合开发区区位特点、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等,以首位产业为引领,聚焦潜力产业,强化延链补链强链,发展绿色经济,培育打造绿色低碳产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12.推动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将绿色化贯穿于开发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准入、基础设施建设、资源能源利用、污染物控制、运行管理等环节,推进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开发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推进节水循环化改造,提高绿色化水平,培育创建一批绿色工业园区和节水型标杆园区。(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六)强化绿色化科技创新

13.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快绿色制造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积极攻克一批制约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强磷石膏、赤泥、电解锰渣等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开发磷石膏、粉煤灰、冶炼废渣等的高附加值综合利用产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14.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发挥大企业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工程化、产业化实现突破。发挥节能技术创新引领作用,推进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系统性解决方案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实施一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改项目,推进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动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流程型工业在工艺装备智能感知和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数字车间”“智慧工厂”。(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将实施绿色制造专项行动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要建立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直有关部门)

(二)落实财税政策。充分利用省财政专项资金、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及省生态环保基金,支持绿色制造示范、工业节能技改、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项目建设。要加大对政府绿色采购力度,认真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绿色制造企业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

(三)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通、省工业投资公司、省工业担保公司作用,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建立健全绿色制造融资项目库,按程序纳入全省绿色金融项目库,提高企业申贷获得率。积极发展绿色债券,鼓励银行机构探索开展排污权、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绿色金融业务,提升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责任单位:人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黔晟国资公司)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公益组织、行业协会等作用,引导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树立绿色消费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指导绿色制造单位对上年度绿色制造水平指标进行自我声明,展示绿色制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鼓励企业按年度发布绿色低碳发展报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广电局等)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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